第1个回答 2021-02-19
现役军人公积金贷款政策消息
根据最新《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军人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购买商品房,而非从前只有在军人转业后才能拿到公积金,就此军人家庭购房经济负担大大减轻。《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共10章39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贷款对象】:参加住房公积金归集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以及军队管理的 退休干部、士官,在购买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优先批准购买商品住房、驻艰苦边远地区、夫妻分居两地的军人,兼顾个人职级、 服役年限等因素, 由军区级单位在总部下达的年度贷款控制指标范围内实行轮候审批。
【贷款条件】:军人申请贷款应具备的主要条件为:家庭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 力,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首付款资金,提供符合协作银行 规定的贷款担保,所购住房为家庭首套住房,夫妻双方均未申请过军队或地方住房公 积金贷款等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军人公积金贷款实行限额管理,当地政府规定低于 40万的, 统一限额 40万元; 当地政府规定高于 40万元的, 可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20年, 且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 65年。 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 率时,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贷款担保】:军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的,主要以所购住房作抵 押;购买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或安置住房的,可以按协作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保证 等方式办理贷款担保。
【贷款程序】:军人向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提出申请,填 写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 同时提供军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 军人及配偶住房情况证明、拟购住房的相关材料、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证明等其他有关 材料。财务部门会同营房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后,按建制关系报军区级单位主管部门 审批。
第2个回答 2021-02-20
大幅提高军人住房面积标准,平均增加40平米!
2021-02-06 12:59 营盘流水
军队改革完成后,各种利好消息不断传来,除了前段时间确凿的“张公子”外,关于改善军人住房条件的要求,近期也在逐级向下传达之中,奋战一辈子,如果能住上军队分配的经济适用房,余心颇安。对于位处工薪阶层的军人来说,无论是现役或者退役,住房是人生中的最大利益,毕竟,不讲利益,少数人可以、多数人不行,短时间可以、长时间不行。
这次关于改善军人住房条件的消息,主要是增加各级别军人的住房面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向前,让军人住得宽敞一些、体面一些、舒适一些,也是大势所趋,潮流使然,更是国家和军队关心关爱军人、让军人职业受尊崇的具体举措。
我们来简要看一看,住房面积的变化有哪些?还是以师团营级干部为主,或者是以校官为主吧。
老的军队房改《方案》规定:师职以下人员与中央机关各职级人员的补贴面积标准一致,正师职120平方米,副师职105平方米,正团职90平方米,副团职80平方米,营职70平方米,连、排职60平方米。文职人员和军士长也有相应的标准,网上可以查得到,有兴趣的同志可以去看一看。
这次新的标准有大幅提高,师级干部160平方米(大校级),团级干部140平方米(上校和中校),营以下军官110平方米(少校以下)。
对比原来老的标准,我们发现各类军官住房面积标准有40到50平方米的增加,幅度达到近30%左右,如果执行新的标准,很多原有住房超标的同志,就不需要再去缴纳超面积缴款了,这是一笔不小的收支。这对于已经拿到军队经适房的同志来说,是绝对的利好消息。
能够享受如此大面积的经适房,前提条件是按照军队住房政策,你可以够得到分房资格,然后是能够拥有排队权,当然还有更关键的是驻军所在城市正好在建经济适用房,天时地利人和,一样也不能缺少啊!具备了这些条件才有资格谈能享受多大面积。
看到这里,有些同志被点燃的希望之火又黯淡下去了,因为能分到经济适用房的门槛实在是太高了,级别要到团级不说,年龄还得到45+,不是特别有毅力、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的同志,也只能望洋兴叹了。
不过,今天咱们聊的是面积,如果实在够不到分房,但住房补贴大家总是都有的吧,就按新标准补,不是也能增加一些收入,所以现役的同志应该高兴,咱们退役的也为你们高兴。说不定这就是“张公子”的一部分!
第3个回答 2021-02-19
住房分配标准是什么
《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房建筑面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修订后颁发,各职级军人公寓住房面积标准为:
营职以下54~72平方米/户,团职72~92平方米/户,师职92~120平方米/户,军职150~190平方米/户,大军区职210~260平方米/户。
士官家属临时来队住房,人数比例由原来的6人周转一套改为5人周转一套,面积标准为35~43平方米。
哪些人员可以购买军队现有住房
经批准,军队现有住房可向下列人员出售:
①由军队管理并负责安置住房的离休、退休干部(含己去世离休、退休干部的配偶);
②移交政府安置(其住房尚未开工建设和未列入安置计划)的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含已去世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宫的配偶);
③在职的军、师、团职干部;
④配偶在当地有城镇户口的营职以下干部(含双军人)、高级士官;
⑤配偶在当地有城镇户口的军队正式职工(含离休、退休职工);
⑥在职时去世的干部、士官的已随军遗属;
⑦居住在售房区内的转业、复员人员和已故军队人员的子女,以及从军队调出的正式职工,凭其所在单位劳动人事、纪检、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经售房单位按照“先清后售”的原则清理核实后,确无其他住房的,经总后勤部批准,也可购买军队现有住房。
第4个回答 2021-02-21
谷俊山:主要是三个方面:一要广泛学习宣传。我们将编写标准单行本和宣贯教材,并以开展知识问答竞赛活动等形式组织宣传和培训。各级要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积极宣传和学习,确保学通、学懂、会算。二要准确理解把握。新《标准》颁布,标志着我军营房保障水平将得到提高,但仍要认真贯彻勤俭建军方针,注重新旧标准衔接,用足用好现有营房,避免大拆大建现象。住用条件改善是一个长期渐近的过程,今后,新建营房执行新的标准,按老标准建成的现有营房,仍然需要继续使用,未达到使用年限的不允许翻建、扩建。三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要牢固树立按法规、按制度、按标准办事的意识,自觉遵守标准规定,坚决杜绝超标准建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