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公在出差的过程中,把右手指的小拇指的末节的部分以及指甲盖损失了,单位给我们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报销医药费的90%),我个人的情况是只买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我想问的是:我能够申请哪些赔偿,单位应该给我赔偿吗?没买工伤保险能申请工伤赔偿吗?像这样的情况能够的上十级伤残吗?谢谢!!!如果算得上伤残的话,应该向谁申请赔偿呢? 我的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医药费另外的10%该找谁报销呢?另外,我单位是西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