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申请哪些赔偿(有关工伤的问题)

我因公在出差的过程中,把右手指的小拇指的末节的部分以及指甲盖损失了,单位给我们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报销医药费的90%),我个人的情况是只买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我想问的是:我能够申请哪些赔偿,单位应该给我赔偿吗?没买工伤保险能申请工伤赔偿吗?
像这样的情况能够的上十级伤残吗?
谢谢!!!
如果算得上伤残的话,应该向谁申请赔偿呢?
我的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医药费另外的10%该找谁报销呢?
另外,我单位是西安的。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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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27
你的伤情够得上十级伤残,我国伤残鉴定标准十级之一是全身各部位骨折无功能损伤.
你应要求单位赔偿,工伤保险是强制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没缴纳的话由单位承担责任.
你应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伤残鉴定.如单位不支付赔偿,你可向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十级伤残陕西省可享受的待遇为,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在解除劳动关系后,还可享受一次性伤残医疗和就业补助,标准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6个月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6个月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你的治疗费用只要是属于工伤治疗目录范围内的,都应由单位支付,一般工伤治疗目录可全部包括医保用药目录.且你不须承担个人部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3-26
可以申请: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 定残后一次性护理: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0、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期间停工留薪工资:
没有工伤保险由单位赔付
第3个回答  2010-03-26
做鉴定才可以
伤残补偿,误工费,医疗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第4个回答  2010-04-03
是工伤 ,他要拿全部的医药费,先去当地部门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