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担保人,借款人跑了,现在法院强制执行,把其中一个担保人拘留了,说还钱就放,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首先,要弄清楚和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时,有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如果有“如果对方不能还款的,本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则为一般保证;如果未约定保证方式,则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因未约定保证期限,推定保证期限自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
  如果是一般保证,是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对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在保证期间6个月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免除。如果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此后,债权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应该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有的先诉抗辩权。
  第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第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第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欠款规定的权利的。
  所以,如果担保的方式是一般担保的话,债务人(也就是借款人)跑了,并不知所踪,致使债权人要求他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就要承担保证责任了。

  如果未约定保证方式,则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也就是你,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在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债权人未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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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21
既然你是担保人,我借款人还不上钱。有可能要执行你的财产。 你给人担保就存在着风险,既然你愿意承担这种风险,只能承担还款责任。
第2个回答  2022-07-30
如果是连带责任,建议凑钱先还上,后续再向债务人追偿,或要求其他担保人分担垫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