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胡的弟弟花400万买了一套别墅,小胡爱弟弟心切,用自己的名义为弟弟的别墅购买了一份家财险,三个月后别墅因保险约定的责任发生损失,小胡向保险公司索赔,问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结论:不赔付,原因为小胡对别墅不具有保险利益。
关于以上案例引发的问题:
1、 假如小胡与其弟弟之间有租赁合约,小胡在使用这栋别墅,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是小胡还是小胡弟弟?还是特约中约定即可?
2、 假如小胡是长期住于这栋别墅中,为这栋别墅的实际使用中,但无租赁合同关系,事故发生小胡是否具有索赔权?
3、 企业财产保险:租用的厂房,使用者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合同特约未约定受益人,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理赔中确认索赔权问题时是否要求厂房所有者同意赔付给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