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已签订三方协议,没有书面注明违约金,现在想违约,要是跟学校要新的三方,是不是必须要回第一家企业的那份?紧急!
我是西安外国语大学2010届的毕业生,之前和A公司已经签订了三方协议,当时口头上说如果违约要承担5000的违约金,因为那时候我就想着能找到一份工作,所以就没有太在意。但是这点并没有注明在协议里,协议的备注栏是完全空白的!后来我又和B公司谈妥了,B公司决定签我,我想请问,我现在是不是必须和A公司解约?要回一个什么“解约函”之类的东西才能跟学校换新的三方?!A公司会不会强行索要我的违约金,会不会一拖再拖?学校会不会不给我新的三方?!如果是的话,我应该怎么办?做最坏的打算,没有三方,B公司能接收我吗?紧急!多谢!!!
多谢楼上的。
现在的情况比你描述的会简单一点,我和A公司是3月19日才签的三方,也就是周五,弄完之后学校就下班放假了,今天有别的事,所以目前我手里拿着两份和A签完的三方,还没有给学校。我不知道学校会不会让我很麻烦,是必须要那个什么解约函么?什么东西的!这个我比较关注!唉!烦死了!!!
还是多谢各位!这个事确实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