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不还钱,法院起诉有利息吗?从起诉到强制执行时间多久,欠款人名下没有财产,借款人利息如何保障。

欠款人不还钱,法院起诉有利息吗?从起诉到强制执行时间多久,欠款人名下没有财产,借款人利息如何保障。欠条8月份到期,欠款人就说没钱

  1、欠款(借款)是否有利息,要看当事人是否对欠款约定了利息。对于公民个人之间的欠款,没有约定利息的,不支付利息;约定利息的,不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律予以保护,超过部分不予保护。
  2、就欠款纠纷到法院起诉的,如果法院按普通程序审理的,在立案后六个月内作出判决;如果法院按简易程序审理的,在立案后三个月内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欠款人仍不归还的,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提出执行申请,法院不会自动强制执行)
  3、法院判决生效后,欠款人仍不履行的,需要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不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利息)。
  4、欠款人没有财产的,不仅借款利息,借款本金也难以保障。这是借款人应当自行承担的商业风险和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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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利息只要在起诉书里提到法院都会给算进去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起诉后强制执行的时间。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强制执行的申请后,一般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且会通知执行期限,执行通知书里面有记载强制执行的期限。名下没有财产的可以让借款人提供担保,或者拿到法院判决后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欠钱不还是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相关法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从经济意义看: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2个回答  2014-05-27
首先,要看原来约定借贷时,是否有明确约定借款期内的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以及逾期利率,如果只约定借款期内的利率,而没有约定逾期利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第8号批复,“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银行(银发)[2003]第251号通知第三条:“逾期贷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因此,贷款人可以据此约定借款利率上浮50%,且直到对方还清所有款项前,均可计算利息(但如果利息超过本金,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如果,欠款人在还款期前已经声称没钱,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向欠款人发出通知,以对方存在预期违约为由,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由欠款人提前归还借款,双方协商不成的,贷款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病在起诉时可以申请保全他的财产,可以聘请律师调查他的财产状况。但必须注意,贷款人提前解除合同前,必须掌握欠款人明确表示不予还款的证据。
第3个回答  2014-05-27
多少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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