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结束超过一年能不能做伤残鉴定

如题所述

1.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受伤后多久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上的规定。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一般来说,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4.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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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12
有工伤认定书,一年之后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20-02-01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
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这是关键),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二、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
1、身份证、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ct片。
3、交通队、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
三、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
建议: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自己去鉴定的,如果对方不认可,打到法院,可能还需要重新鉴定。
关于开庭的问题:
一、当前,原告是否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原告已起诉,法院组织原告与被告共同商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法院只有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方能开庭审理。
二、如果原告还没有向法院起诉,出院已一年半,且其中没有继续治疗的情况的也没有向你主张赔偿的,则原告已超过诉讼时效(一年)。你可以原告的请求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误工费并不一定计算到定残之日。因为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为伤残持续误工的,可计算到定残日。所以,要看原告是否持续误工,例如医院在出院记录中或者疾病证明书中是否注明出院后全休几个月。如果没有,原告主张持续误工的,则没有依据。
第3个回答  2020-01-20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