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时候的女性支持丈夫纳妾,难道不吃醋吗?

如题所述

公元712年(唐睿宗太极元年),早春二月,前恒州司功参军萧君(名不详,“君”系尊称)沉浸在喜悦与憧憬中。实际上,从去年(睿宗景云二年)下半年获悉妻子李氏怀孕的喜讯开始,萧君的心情就一直洒满生机盎然的春光,真可谓“四季如春”。

萧君的妻子为陇西狄道人,出身陇西李氏,是南北朝十六国时期西凉太祖武昭王李暠的第九代孙女,与李唐皇室同宗。李氏的高祖父李孝谐官至隋朝绛州总管,封爵绛郡公,曾祖父李亮官至左千牛,父亲李元恭在唐朝担任正议大夫、大理寺少卿,判东都吏部侍郎兼掌选事。由李氏的家庭背景推测,丈夫萧君大概率出身名门——兰陵萧氏。

【《大唐前恒州司功参军萧君妻李氏墓志铭并序》:夫人陇西狄道人也,九代祖晋凉武昭王暠,六代祖魏左仆射冲,高祖孝谐随(隋)绛州总管、绛郡公,曾祖亮左千牛,祖知顺,父元恭正议大夫、大理寺少卿,判东都吏部侍郎兼掌选事。】

李氏婚后多年不孕。萧君并没有像某些男人那样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挂在嘴边,整天摔杯打盏,责怪妻子,更不曾搬出“传宗接代”这个堂而皇之的理由,大肆宠妾收婢,冷落妻子。他始终与李氏鸾凤和鸣,恩爱如初。或许是他们的爱情感动了上苍,去年,年满42岁的李氏居然怀孕了。喜脉确诊,全家上下、远近亲友,无不欢欣雀跃,为他们送来诚挚而热烈的祝福。

【《大唐前恒州司功参军萧君妻李氏墓志铭并序》:自飞凤和鸣,久申于好合;维熊匪召,无闻于继代。年逾知命,忽而有娠,中外相庆,将嗣贤连。】

可想而知,在孕育新生命的九个月里,高龄孕妇李氏经历了怎样的千辛万苦。她怀着对未来美满生活的向往,甘之如饴地忍受了身体上的所有痛苦和不适。萧君也必定比平时更加耐心地体贴她,细心地爱护她。终于,公元712年阴历二月庚子日,临盆的时刻到来了。

然而,上苍翻云覆雨,给李氏和萧君开了一个极其恶毒的玩笑,先给予他们莫大的惊喜,再残忍地把暖红的惊喜变成漠黑的悲剧。高龄产妇李氏难产,救治无效,于公元712年阴历二月庚子日朔时身亡。她为之付出生命代价的孩子也来不及躺在父亲温暖厚实的怀抱中哭几声,就随母亲一同离世。

【《大唐前恒州司功参军萧君妻李氏墓志铭并序》:暨乎将诞,奄然俱往……粤以太极元年岁次壬子二月庚子朔终于洛阳县立行坊之私第,春秋卌三。】


大唐前恒州司功参军萧君妻李氏墓志铭并序,原始拓片图片取自毛阳光、余扶危主编《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汇编》

铁树开花,结出的却是母子俱亡的苦难之果。不忍心想象萧君当时五雷轰顶、心碎肠断的模样。只是,在萧、李两家亲友的号哭声浪中,也许会有李氏的亲族对萧君发出一声惋惜的哀叹:“唉!倘若郎子你多纳小妾,以备生育,减少和娘子同居,她或许就不会因高龄怀孕而难产薨逝……”

【注:唐人称呼女婿为“郎子”。】

置于古代社会的大背景之下,这种观点在某种意义上是合乎情理的。如同资深碑志研究者江霏雨老师所说:“古代没有啥靠谱的避孕措施,有的女人给老公纳妾,也许不是所谓的妇德,而是为了保命。”

在李氏、萧君所处的时代,人们会按照以下医学著作的指导采取避孕措施:

一、南朝陈延之《小品方》记载的3种方法:1.把栝蒌、桂心(以上两味药材各三两)、豉(一升)三种药材切碎,加四升水熬煮,沥出一升半药汁,分次服用;

2.把两枚附子捣成碎屑,用淳苦酒和成药酒,涂在右脚上;

3.取一块面积为1平方尺的旧布料,烧成灰末,以酒吞服。据说有终身避孕的效果。

【《小品方》:治妊身欲去之,并断产方。栝蒌、桂心(各三两)、豉(一升)上三味,切,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半,分服之。又方附子二枚,捣为屑,以淳苦酒和,涂之右足,去之,大良。断产方:故布方圆一尺,烧屑,以酒饮服之,终身不产。】

二、隋唐之交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对右脚踝上一寸位置某穴位实施针灸,灸“两灼”,即可避孕。

【《备急千金要方》:又,妇人欲断产,灸右踝上一寸,二壮,即断。】

三、唐朝王焘《外台秘要》:以食用油煎炒水银,煎满整整一天,再搓成枣子大小的一颗药丸,空腹吞服。据说也能终身避孕且不损害人体健康。

【《外台秘要》:千金断产方:油煎水银一日勿息,空肚服枣大一丸。永断不损人。】

上述措施的实际效果令人怀疑。假设这些代代相传的避孕术确实可靠,为什么历史上还不时出现贫苦百姓因无力抚养过多的儿女,“产子不举”即残杀、遗弃新生婴儿的现象?以至于历代朝廷、官府屡屡下达禁止“产子不举”的法令,实施各种救济补助政策,却无法彻底禁绝?养不起孩子的人家事先避孕不就好了?例如《南史》记载:“时产子者不举,昉(义兴太守任昉)严其制,罪同杀人。孕者供其资费,济者千室。”可是,在历史演进到富庶繁荣的南宋之后,杀婴、弃婴的现象不仅依旧存在,还严重到惊动宋高宗的地步。据《宋史•高宗本纪》记载,宋高宗于绍兴八年降旨 “禁贫民不举子,有不能育者,给钱养之”,并实行配套救助措施。



事实证明,古代流传下来的避孕术效果不佳,甚至危害女性健康。直到20世纪六十年代,民间女性仍然为避孕无方所苦。文白《百年奇趣避孕史》一文记录了多名历史亲历者的口述回忆,所采用的大多为黑暗避孕法,包括香炉灰撒入女方体内、女方生吃蝌蚪、男方生吃黄豆、盐水灌洗女方体内,等等。也有一种方法比较科学——以羊尿泡充当避孕套。但是,羊尿泡很不耐用,使用十几次即告报废。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导致人们使用避孕术无效,或者根本不愿使用。

正是由于长期缺乏稳妥有效的避孕手段,在古代,除了李氏这样盼子心切的大龄未育女性甘冒生命危险,积极追求怀孕,也有不少女性在已经生育较多子女的情况下,继续不可控制地怀孕、生育,随着年龄的增长,最终成为高龄孕妇。在一无医学影像系统辅助分娩,二无剖腹产救急救难的年代,生孩子等于闯鬼门关,高龄孕产妇势必面临巨大的难产、死亡风险。以唐代为例,据学者统计研究,唐代女性死因约有38%与生育直接相关。即使不会遭遇难产,频繁、无节制的生育也会严重损伤女性的身体。



怎么办?唯一的万全之策就是减少同房,乃至一定时期内夫妻完全分居。不过,新的问题又来了。同房对于古代女性而言是弹性需求,对于身体健康的中青年男性而言,则多半是刚性需求。要求丈夫们经常禁欲并不现实,在古人看来恐怕还极不人道。毕竟《孟子》有云,“男女居室,人之大伦”嘛!

另一方面,古代最重要的生产力是人,而囿于当时恶劣的医疗卫生环境,婴幼儿夭折率又比较高。即便在医疗条件优越的贵族和皇家,子女夭折也不鲜见。例如唐高祖李渊晋阳起兵之前生育的5个嫡出子女中即有1人(李玄霸)夭折,夭折率达20%;宋神宗赵顼生育子女24人,早夭14人,超过半数;明成祖朱棣9个子女中有1人早殇,占比11%,也实在不低。为了储备充足的劳动力,延续家族血脉,维系族群生存,古人不能放弃多产多育的传统。

因而,在经济宽裕的人家,饱受生育之苦的女性不得不祭出一招“杀手锏”——允许丈夫收纳媵妾、临幸婢女,让地位相对低微的女性分担生育重任,分散难产风险,并兼顾繁衍后代的需要。后来,日本德川幕府,将军后宫“大奥”制定“三十岁之后不再侍寝”的制度,似乎不近人情,其实正是基于避免高龄怀孕、防范难产风险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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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9
在古人的眼中,连绵子嗣才是最大的事情,所以古时候的女子即使自己吃醋还是会为丈夫纳妾。再加上古代的女性一直接受男尊女卑的思想,对纳妾这件事情已经习以为常了。
第2个回答  2020-12-29
1.政策允许,在经济宽裕的人家,饱受生育之苦的女性不得不祭出一招“杀手锏”——允许丈夫收纳妾,让地位相对低微的女性分担生育重任,分散难产风险,并兼顾繁衍后代,也是下意识的自我保护吧。2.毕竟人随着年龄增长也就是青灯古佛相伴余生了,所以没这种特别需求的,正室去满足丈夫的各种愿望,是对自身后半辈子的保障。
第3个回答  2020-12-28
因为古代的女性遵从三从四德,如果不给丈夫纳妾的话,会被说成是妒妇。她们当然吃醋,但如果不同意的话,会被婆家人说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