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县长和副县长的区别

如题所述

第一、常务副县长进了县委班子,而普通副县长没有。
一个县的最高决策层就是县委常委会,进了常委,就意味着有发言权和投票权,对一些人事、重大事项有了话语权。因此,在县里你可以发现,只要是县委常委,无论是常务,还是委办主任、宣传部长、组织部长、统战部长,权力大小可能有差异,但下面的行局和乡镇都会对他不敢有丝毫怠慢。为什么:就是因为他们在县委常委会上有话语权。他可能不一定有绝对权力提拔一个人,县里的人事权基本上是书记和县长说了算,但他不爽一个人,绝对可以让他处处受制,坏你的事,甚至借某些机会建议免去你的职务。书记再大,某些时候也得听听班子成员的意见,否则有些事情就不好开展。这就是常委的价值,普通县长不可能做到。
第二、常务副县长管的面更广,且基本都是核心部门,而普通副县长则要少得多。在体制内,有句玩笑话:“当官不当副、当副不当常务”,说的就是常务的处境。常务副县长之所以称之为常务,和他分管的业务是副县长中最多有很大关系。常务副县长一般分管发改、财政、国土、审计、人社、外事、金融、统计等部门,以及政府一些较大的投资平台公司,涉及人财物一大摊,没有不和常务有关系的。也因为管的内容与人财物有关,其它副县长在推进工作上,很多时候都需要请求常务副县长协助,无论开会、调研及协调能带上常务的,都会想尽办法带上。总之,其它副县长管的,都是他管的,其它副县长不管的,也是他管的,常务副县长因此也被称之为“救火队长”,工作非常忙累。权力比普通副县长大,但权重责大,付出也比普通副县长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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