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之后,还能领取独生子女费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之后当然还能领取独生子女费,只要保证双方只有这一个孩子的情况下,就是能够领取的。夫妻两个人离婚,但是他们二人只有这一个孩子,那么就符合领取的身份,就可以继续领取独生子女费。但是在领取的时候只能一方去领取,不然双方都领取,这样不是符合规定的,毕竟国家不是慈善企业,也是需要根据事情的实际情况来领取的。现在离婚的人越来越多,离婚已经不是很稀奇的事情,但是两个人离婚并不影响独生子女费用的领取。离婚孩子依旧是双方的,只要两个人依旧没有各自生孩子,那么就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用,对于孩子是没有任何的伤害。只要孩子是16周岁以下,那么按照国家的规定就可以领取相关的独生子女费用,这也是符合规定的,并没有任何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