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事诉讼的流程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的流程如下: 1、书写起诉状; 2、向管辖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3、法院受理; 4、法院调查; 5、开庭审理; 6、法庭调查; 7、法庭辩论; 8、法庭调解; 9、宣判。一、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二、适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原则;三、司法豁免原则;四、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五、使用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原则。 一审程序: 原告起诉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判决宣告二审程序: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审理程序大体与一审一样,不同处主要在审查范围和内容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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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26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包括以下这些程序: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在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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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11-02
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员入席;
2.核对原/被告双方身份情况及程序性问话。“XX人民法院第XX审判庭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情况,先由原告请陈述身份情况”。“下面由被告陈述身份情况”。“当事人对其他(对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是否有异议?”“经审查,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或资格,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可以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XXX条的规定,本庭现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XXX与被告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本案由审判员XXX独任审判,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由书记员XXX担任记录,当事人在庭前是否收到本院的诉讼须知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略),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解释申请回避的含义(略)。双方当事人对上述权利、义务是否听清?对本案审判员、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等等;
3.法庭调查。先由原告陈述其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之后被告答辩。原告针对被告答辩进行补充,法庭归纳本案争议焦点,原,被告双方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补充。开始法庭调查,先由原告举证,被告质证,之后被告举证,原告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被告发表辩论意见,双方陈述最后意见;
5.当庭宣判或者择期宣判/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