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如题所述

办理暂住证需要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需要证件:
1、办理办暂住证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办理暂住在当地居(农)户内的,应该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当地出租房内的,还应该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者协议,办暂住证地址与办理办暂住证的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该注明办理办暂住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以及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理暂住证的,提交暂住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暂住证办理人的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其他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所出具的在住证明;
5、办理暂住证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暂住证申领办法》
第五条
申领暂住证须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按以下规定办理: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但是,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等人员,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暂住证由外地来京人员随身携带,以备公安人员查验。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有效期将满的,应当在期满前十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外来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当持暂住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迁出登记,并向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外来人员离开本市,应当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已领取暂住证的,应当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外来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当及时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重新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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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30
在本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暂住证已经被居住证替代,所以办理居住证的所需要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2、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3、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4、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