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专票怎么认证抵扣?

如题所述

根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本月21日起,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受票方范围为全国。你知道我们收到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如何进行入账勾选认证抵扣么?本次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1如何入账:

纳税人以电子发票(含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当按照《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 》(财会〔2020〕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1、纳税人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的规定,仅使用电子发票进行报销入账归档。

2、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照《通知》第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电子发票,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3、纳税人如果需要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发票。

小编提醒:也就是可以直接保存电子档报销入账归档;如果以纸质打印件归档的,应当同时保存该纸质件的电子发票。

2抵扣勾选:

首先登录到企业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江苏省为例),选择抵扣勾选-发票抵扣勾选:

勾选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选择开票日期后,点击查询

查询到发票信息后,勾选提交

弹出勾选认证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

提交成功将出现如下图所示

3取消抵扣勾选:

在抵扣勾选-发票抵扣勾选中,勾选类型选择“已勾选”,勾选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选择开票日期后,点击查询

查询到发票信息后,取消勾选,提交

弹出勾选认证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

提交成功将出现如下图所示

3抵扣勾选统计:

选择抵扣勾选-抵扣勾选统计

如果当前税款属期还未生成统计报表,您可点击“申请统计”按钮进行统计

确认统计统计完成后,需对统计表进行确认,方可进行当期的抵扣申报工作,点击“确认”按钮后,系统会弹出提示信息对话框,“是否确认,确认后当前统计报表将作为申报的依据”,点击提示信息对话框中“确定”按钮

系统会要求用户输入设置过的确认密码,如下图:

输入正确的密码,会弹出“确认成功”提示框,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如下图:

可以在发票统计表中查看到具体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抵扣信息,同时页面提供打印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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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2-15

一:插入开票盘方式登录。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后,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其他】-【发票认证】模块跳转链接至“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后插入开票盘输入密码登录。

二:实名认证方式登录。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后,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票抵扣】模块进行实名采集认证后可直接登录综合服务平台(注;如需变更采集人员,可在【我的信息】-【用户信息管理】-【授权信息】模块里添加用户信息)

拓展资料

具体认证抵扣步骤如下:

(一)进入【抵扣勾选-发票抵扣勾选】模块,勾选用于申报抵扣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二)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在勾选操作区会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勾选纳税人本期需要抵扣的发票,系统默认的有效税额为发票税额,可修改并输入大于零、小于等于发票税额的实际发生有效税额,剩余税额(税额-有效税额)则自动构成不抵扣。

(三)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全部勾选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

(四)完成本月全部进项票勾选后,进入【抵扣勾选统计】模块,完成对当前税款所属期勾选数据的统计申请。点击右上角【申请统计】,系统将锁定当期抵扣勾选操作,并显示当前属期抵扣合计数据。

(五)核对统计表数据后,点击【确认】按钮,系统会弹出提示信息对话框,确定保存后,发票统计表中抵扣项下的有效税额将成为纳税人当期申报的进项依据。

第2个回答  2022-06-28
法律分析: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抵扣勾选”模块,选择“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这个类型,可以直接查询到符合勾选条件的发票,进行勾选操作即可。勾选完成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也需要在申报期进行抵扣统计表的生成和确认,然后才能作为当期抵扣的依据。
法律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二条 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第四条 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