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黑龙江的高温费发放时间为四个月,分别为六月、七月、八月、九月。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三条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