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6种劳动纠纷

如题所述

这6种劳动纠纷。

在劳动纠纷中,企业的败诉率高达70%而以下情况几乎是败诉!!但凡遇到这些情况,在纠纷处理中还是占优势的,切莫被不良企业吓唬住/忽悠住,应敢于维护自身受损的权益。

1、企业未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遗失的

只要员工能证明自己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那么企业几乎需要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2、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以为与劳动者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之后就万事大吉?没有注意合同是否到期,或者注意到合同到期了但不以为意?员工与企业发生矛盾时,员工以没有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时,用人单位只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3、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合同程序不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企业可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企业常常容易在适用该条款解除劳动合同时忽略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一个前置条件: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是适用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不满足这个前提就会被仲裁机构或法院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关系没有法律依据。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书未送达。√滥用解除权。如“与企业发展方向不符”等一些自以为很合理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公司收取押金、培训费用等

企业要求员工进行培训,也是由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的带薪培训。一旦企业要求求职者缴纳费用,说明该企业存在诈骗的可能,至少不是正规企业!

5、未约定试用期录用条件

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开除的!!除非企业能出示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而现实情况中,单位未在合同或规章制度里约定试用期员工的录用条件,从而也就无法证明员工不满足录用条件了。

6、考勤记录未经员工签字

很多企业都在公司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里写明了,旷工或经常迟到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由于很多企业的考勤是人工考勤,只有财务工资核算人员签字或者负责考勤人员的签字,却没有员工的签字确认!该证据极易被伪造,所以一旦员工不认可该考勤的真实性,这种人工考勤就无法作为证据使用,从而使企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没有事实依据而被认定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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