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判断一个函数的奇偶性,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根据奇偶函数的定义,如果对于函数f(x),有f(-x)=-f(x),则函数f(x)是奇函数;如果对于函数f(x),有f(-x)=f(x),则函数f(x)是偶函数。
第二步,基于第一步的定义,我们可以将函数f(x)的表达式代入-x,得到f(-x)。
第三步,比较f(-x)与f(x)的关系,如果f(-x)=-f(x),则函数f(x)是奇函数;如果f(-x)=f(x),则函数f(x)是偶函数。
第四步,需要注意的是,函数的定义域需要关于原点对称,即如果一个函数的定义域不关于原点对称,那么这个函数既不是奇函数也不是偶函数。
第五步,对于一些特殊的函数,如常数函数、正弦函数、余弦函数等,可以根据其性质直接判断其奇偶性。例如,常数函数是偶函数;正弦函数是奇函数;余弦函数是偶函数。
综上所述,判断一个函数的奇偶性需要按照定义进行计算和比较,同时需要注意函数的定义域是否关于原点对称。对于一些特殊函数,可以根据其性质直接判断其奇偶性。
解:
定义域为R ,关于原点对称
f(x) = e^x + e^(-x)
f(-x)
= e^(-x) + e^x
= f(x)
所以 y = e^x + e^(-x) 是偶函数
设函数f(x)的定义域D;
⑴如果对于函数定义域D内的任意一个x,都有f(-x)=-f(x),那么函数f(x)就叫做奇函数。
⑵如果对于函数定义域D内的任意一个x,都有f(-x)=f(x),那么函数f(x)就叫做偶函数。
⑶如果对于函数定义域D内的任意一个x,f(-x)=-f(x)与f(-x)=f(x)同时成立,那么函数f(x)既是奇函数又是偶函数,称为既奇又偶函数。
⑷如果对于函数定义域内的任意一个x,f(-x)=-f(x)或f(-x)=f(x)都不能成立,那么函数f(x)既不是奇函数又不是偶函数,称为非奇非偶函数。
说明:①奇、偶性是函数的整体性质,对整个定义域而言。
②奇、偶函数的定义域一定关于原点对称,如果一个函数的定义域不关于原点对称,则这个函数一定不是奇(或偶)函数。
(分析:判断函数的奇偶性,首先是检验其定义域是否关于原点对称,然后再严格按照奇、偶性的定义经过化简、整理、再与f(x)比较得出结论)
③判断或证明函数是否具有奇偶性的根据是定义、变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