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农民收入的增长总是慢于城市居民收入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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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的现状
农民收入问题是我国农村经济工作的一个核心问题。当前,我国的农民收入问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特别是1997年以来,我国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明显回落。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不仅影响我国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对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有不利的影响。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严重影响到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利于农村小康目标的实现。1990~1996年,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每年增长20.7%,而1997~1999年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每年仅增长2.8%,增长幅度下降了1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增长速度的减慢,说明农民生活水平改善的幅度在减小,农民生活质量提高的速度在减慢。
2.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会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1978年,农村人均纯收入为133.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3元,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为2.57∶1。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在不断缩小。1985年农村人均纯收入达到397.6元,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缩小到1.86∶1,达到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最小值。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的水平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但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却呈不断拉大的趋势。1995年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为2.47∶1,到1998年则上升到2.51∶1,1999年这个差距进一步扩大到2.65∶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不仅会严重影响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农产品长期稳定的供给,而且会进一步加剧社会的矛盾,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不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3.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将导致社会消费需求乏力,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农民的消费需求是整个社会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然而,由于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下降,导致农民消费的增长速度急剧下降,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不利的影响。1990~1996年,农民消费总额平均每年以21.4%的速度快速增长,而1997~1999年由于收入增长速度减慢下降到3.3%,低于同期GDP每年7.9%的增长速度。据估计,在这几年中因为农民消费增长速度的降低影响,GDP平均每年少增长约2个百分点。
二、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原因
1.人多地少、分散经营,无法形成规模经济,这是我国农民收入低增收难的根本原因。我国农村人口多,耕地少,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经营耕地仅2.07亩,户均耕地仅7亩左右。全国有2.38亿个农户,差不多就是两亿多个农业生产单位。由于生产经营规模小,难以采用规模化的现代耕作手段,有的播种、管理、收获环节仍处于原始状态。因此,在成本上,粮食和其他大宗农产品,如棉花、油料等的生产费用居高不下。例如,我国每吨谷物所消耗的劳动量等于美国的540倍,每公顷耕地化肥施用量是美国的3倍。这又导致了我国许多农产品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缺乏市场竞争力。如我国的大米、小麦、玉米三种粮食的平均价格就比国际市场价格高21%,而豆油和菜子油价格分别比国际市场高142%和125%。由于生产成本高,这种价格并不能给农民带来较大的利润,大多数农民只能维持简单的生产行为。然而,从价格上看,我国农产品已经没有多少上涨的空间了,希望通过调整价格来实现农民的增收显然是不现实的。在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农产品还会面临更严峻的市场压力。基于人多地少的现实问题,我国必须通过改革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大力开展农产品深加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等一系列措施来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
2.农业生产与市场脱节,农产品的商品化率低。在市场经济下,一切生产行为都要与市场结合起来。农产品的商品化率与农民收入呈正相关的关系:农产品商品化率越高,农民收入也就越高,增长就比较快;商品化率越低,农民的收入也就越低,增长就比较慢。在我国广大农村,由于地理位置比较偏僻,各种市场信息比较闭塞,农业生产基本上是按传统的方式进行的,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如何生产等问题并不是由市场来决定的,而主要取决于农民自己的判断。尽管有的地方由政府进行引导,但这并不能直接反映市场的需求,并且由于存在风险的因素,政府引导的力度是很有限的,也无法取代市场的作用。因此,多数地区农民的生产主要是为自己的需要进行的,而不是为市场进行的,农产品的商品化率很低。我国目前农业结构不合理,实际上就是农业生产与市场脱节的综合反映,也是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原因。表现在农业的产品结构上,适应市场需求的各种名、特、新、优产品不多,满足不了市场对这类农产品的需求,而一般的农产品却出现大量过剩的局面。在农业产业结构上,种植业所占的比重过大,而水产养殖业、畜牧业等比重较小,农民收入的来源比较窄。因此,大力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产品的商品化率,这是我国当前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3.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的渠道不畅,农民进城打工受阻,劳务报酬收入下降。在我国许多农村,由于当地经济发展缓慢,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打工是一个现实的选择,也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据估计,目前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有20%左右来自非农业性的劳务报酬收入。农村劳务报酬增长的快慢,对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有很大的影响。1990~1996年,农民劳务报酬收入平均每年增长21.7%,大大高于同期农民收入增长的幅度,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然而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城镇下岗职工人数增加,城镇失业问题日趋严重。为减轻自身的压力,许多城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限制使用农民工的政策,抬高了农民进城打工的门槛,大大减少了农民进城从事劳务活动的机会,农民从事非农业性的劳务报酬收入急剧下降。1997~1999年,农民劳务报酬收入平均每年增长仅11.8%,增幅下降非常明显。
4.乡镇企业发展趋缓,吸收农村劳动力的能力下降,影响到农民来自乡镇企业的工资性收入的增长。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一度成为支持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主要动力。但随市场环境和条件的变化,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之后,我国乡镇企业的发展出现了重大的阶段性变化。一是受国内买方市场和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乡镇企业的增长速度明显放慢。二是乡镇企业进入了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的阶段,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明显下降。据测算,1992~1998年期间与1980~1985年期间相比,乡镇企业固定资产的就业弹性从1.01下降到0.25,下降了3/4以上;增加值的就业弹性从0.45下降到0.27,下降了40%。受这一因素的影响,乡镇企业在90年代中后期的就业规模大幅度缩小,乡镇企业对增加农民收入的效应在逐渐减弱。
5.农民负担过重,制约了农民对生产的再投入,从而间接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长。造成农民负担过重的主要原因,一是乡镇机构过于臃肿,吃“皇粮”的人员过多;二是现行的农村税费制度不合理,税费不分;三是缺乏一套对农民负担进行有效监督的机制。过重的负担严重地影响了农民对生产的再投入,使农业生产陷入一种恶性循环的境地,农民的收入也就自然得不到增长。
三、增加农民收入的对策
1.大力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改革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提高农业产品的商品化率。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民的收入来源渠道呈多样化的趋势,但农村家庭经营性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增幅的下降也主要是农村家庭经营性收入增幅下降的结果。因此,实现农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稳定增长是实现农民增收的一个关键因素。在目前农产品普遍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像前几年那样通过提高农产品收购价以增加农村家庭收入的方法已经行不通了。为增加农民家庭的经营性收入,各地要大力调整农产品种养结构,根据市场的需要引导农民的生产行为,积极发展名、优、特、新的农产品。在农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各地政府要充当市场与农民之间的桥梁,积极为农业生产和结构调整服务。另一方面,各地要改革目前以家庭分散经营为主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扶植一批适应产业化发展的“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农产品的深加工和精加工,以提高农产品的商品化水平,使农民在深加工中获得较高的收益。此外,各地还要对农业实行应有的保护和扶持政策,目前的关键是执行农产品保护价政策,以稳定农产品价格,最终实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
2.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本上减轻农民的负担,以增加农民对生产投入的能力。目前,很多地方农民负担占到人均纯收入的10%以上,甚至高达20%以上,大大超过了中央规定5%的限定标准。目前我国农业仍是一种低效益的产业,自身的积累严重不足,过重的负担又严重地削弱了农民对生产投入的能力,使农业生产长期停留在低水平、低效益的状况,农民增收就显得困难重重。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不仅有利于实现农民增收,而且对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针对农民负担过重的原因,各地首先要大力精简乡镇机构,裁减冗员。这既是减轻农民负担的现实选择,也是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治本之策。其次,要加快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使农村税费征收制度化、法制化、公开化,防止各种乱收费、乱摊派的现象。这是减轻农民负担的制度保证。此外,还应建立和强化农民负担的监督机制,对各种巧立名目、多征多收、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要进行坚决处理和纠正。
3.促进乡镇企业发展,增加农民来自乡镇企业的工资性收入。乡镇企业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点。在1978~1999年间,乡镇企业提供给农民的工资性收入由10.7元上升到683.4元,年平均增长23%。农民平均从乡镇企业获得的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1978年的8.4%上升到1999年的34%。乡镇企业还通过支援农业生产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因此,发展乡镇企业对于实现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要以结构调整为契机,大力推动乡镇企业的二次创业,坚持“有进有退、进则有为、退则彻底”的原则,并与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扶植一批能带动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龙头”企业。为推动乡镇企业的发展,各地要对乡镇企业给予适当的照顾,并在融资、人才信息、税收政策等方面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乡镇企业本身也要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通过制度创新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乡镇企业特点的企业组织形式,并通过资产重组推进规模化、集团化的发展,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增强竞争能力。
4.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开辟农民务工的渠道,以增加农民的劳务收入。在我国多数地区,农村劳动力过剩的问题非常严重。这不仅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极大的浪费,也是农民收入得不到增长、农民处境得不到根本改善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开辟农民进城务工的渠道,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对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各地要切实消除城乡壁垒,消除对农村进城务工的种种歧视,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创造好的条件。具体来讲,各地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逐步推进包括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在内的各项改革,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流动,扩大农民的就业空间。另一方面,要加快农村的城镇化进程,促进大批小城镇的形成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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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05
你好,农民收入总是慢于城市居民收入的增长是因为资本的衡量不是单一的货币衡量,还有知识和消费观念方面的衡量。如果农村居民的受高等教育的比率等同于城市居民的话在资本方面可能会等同于城市居民。谢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