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主义中,民族主义包括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两项内容。
三民主义中,民族主义(英语:nationalism)位列最前,提出最早,实际影响也相当大。清光绪十九年(1893),孙中山倡议建立“兴中会”,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为宗旨,希望通过“革命排满”推翻清朝政府。
次年,是会成立,民族主义初具雏形。光绪二十九年,在日本东京青山革命军事学校,孙中山首次将民族问题与其他思想并举,主张“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
光绪三十一年七月,中国同盟会成立,十六字革命宗旨被定为同盟会的政治纲领,并在《〈民报〉发刊词》中归纳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完整意义上的民族主义自此确立。
辛亥革命前,民族主义侧重于提倡“民族革命”,即“革命排满”。对外的反帝意义未得深入阐发。中华民国建立之初,孙中山主张“五族共和”、“五族平等”,但因缺乏明确的反帝意识,一度认为民族、民权两主义已经达到,只须致力民生建设。
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是指发生于中国农历辛亥年(清宣统三年),即公元1911年至1912年初,旨在推翻清朝专制帝制、建立共和政体的全国性革命。
狭义的辛亥革命指自1911年10月10日(农历八月十九)夜武昌起义爆发,至1912年元旦孙中山就职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前后这一段时间中国所发生的革命事件。广义上辛亥革命指自十九世纪末(有的学者认为从1905年中国同盟会成立算起,有说从1894年兴中会成立开始)迄辛亥年成功推翻清朝统治在中国出现的连场革命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