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切实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如题所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并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将详细规划法治中国的新蓝图。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已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的基本方式,并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推进依法治国的意识和能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运用“法治思维”是坚持党的依法治国方略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成为各级领导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这表明,执政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工作时也就要做到法律至上。
一、法治与法治思维的内涵
法治,追根溯源,是追求公平、公正、公开。法治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权力与权利的冲突。这里的权力指的是公权,权利指的是私权。法治的精髓就在于限制权力、保护权利。对于权力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对于权利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由此可见,法治重在治权、重在治官。人民政府应该是“对法律的敬畏、对人民的敬重”的政府;政府官员应该是“忠诚于宪法,忠实于人民”的公仆。这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本质所在。
运用法治思维,是相对于人治思维和权力思维来讲的,主要是指各级领导干部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时,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的原则,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必须切实保护人民权利和尊重保障人权,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限制权力,保障权利,既是法治的精髓,也是运用法治思维的核心。
二、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思维素养,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
(一)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形成法治思维定势。
1、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对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大意义,全面理解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法治思维与权力行使、依法行政与依法治权的关系,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2、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公平正义,以人为本、以法为尊、保护人权、依法治权等法治理念,不断追求自由、平等、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价值,使领导干部能自觉用法治理念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自觉而坚定地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3、领导干部要形成运用法治的思维定势。法治思维定势,就是思维主体在运用法治思维时的一种心理定势和法律价值趋向。领导干部遇到问题和矛盾时,选择运用法治思维,还是行政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解决问题,就是一个思维定势的问题。领导干部形成运用法治思维的定势,就是让选择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和思维选择,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良好习惯。
(二)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教育,充实干部队伍法治思维知识储备。
1、在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内容上,要注重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的提升,关键在于法律素养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储备。从现实情况看,苛求领导干部像法律工作者一样,系统掌握法律体系,熟练使用法律条款,准确把握法律关系,是难以实现的。首先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宪法性法律,理解国家制度的基本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力运行的规则,特别要重视对法律基本原则的深入学习。其次要熟练掌握业务工作中涉及的基本法律法规、各种法律关系及法律程序,成为熟悉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再次要加强法律基础理论、法律逻辑、反腐倡廉、平安中国、综治维稳等社会法治知识的学习和更新。
2、在领导干部法律学习方式上,要注重加强多元化和有效性。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培训方法,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要通过初任培训、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专题交流、学习考试等多种形式,使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法治精神融入身心,内化为领导干部的自觉意识和精神修养,外化为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游穗能力。
(三)领导干部要不断提升法律思维运用能力,丰富法治思维实践途径。
养成法治思维不是简单的学习法律知识,而是要注重优化领导干部知识结构的同时,提高其依法思考、依法决策、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一是领导干部在法治实践中,要善于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切实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发展市场经济。二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鼓励人民群众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定分止争,维护法治机制、法治权威,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把握多种法治思维方式的综合运用和价值判断,依法决策正确处理好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与法治思维的相互关系,使问题得到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解决,实现决策科学化。
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治国理政 ,营造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一)加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体系建设。
1、要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各项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按照注重顶层设计,明确权力界限,规范权力内容,防止权力滥用的原则,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中做到法治先行,在法治框架内推进科学立法工作。
2、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强化权力运行规则法治化建设,“将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要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程序立法,特别是规范领导干部决策权、执行权方面的法律和程序,推进对行政权、司法权运行机制的监督制约。
3、加强市场经济法治建设。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现代市场经济从建立、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就是法治不断推进的过程。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法律的调节功能,克服市场经济自发性、盲目性、无序性缺陷,规范市场经济有序进行,使市场经济由政府主导型向法治主导型转变。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一要把法治理念转化为制度体制机制,加强制度机制整体设计和顶层设计,加快法治政府进程。二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健全程序规则,保证行政机关按照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三要制定和完善保障法律执行、运作、实施的各项具体制度,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四要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如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为预防和惩治腐败夯实基础,又如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制度,从基础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四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决策风险评估和依法纠错制度。
(三)加强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教育。一要坚持法治政绩导向,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纳入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并以此作为选拔、奖惩、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二要通过鼓励、奖励、晋职、晋级等激励机制,引导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重视提拔使用法治思维意识强、善于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三要有计划的培养、选拔、任用一批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领导干部,形成党委政府选人用人的正向激励引导机制。四要建立适应科学发展观和法治内在要求的干部法治绩效综合评价体系,引导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主动、自觉的惯性思维方式。
(四)加强党和社会的监督机制建设。一要在治国理政的体系内,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行政、司法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建设。二要健全完善质询、问责、离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党政纪处理等制度,保障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有力有效监督。三要加强人大权力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促进其监督行为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四要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各项阳光监督制度,不断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让人民群众监督权力。五要按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要求,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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