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斤等于500克,等于十两(古时十六两)。
“斤”是东亚各国经常使用的重量单位,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标准,在我国现在的1斤等于500克(大陆),台湾省1斤等于600g,香港澳门地区1斤约等于 605g。
现在的1斤等于十两,在古代1斤等于十六两。
扩展资料:
质量单位换算:
1吨(t)= 1000千克(kg)= 2205磅(lb)= 1.102短吨(sh.ton)= 0.984长吨(long ton)
1公担(q)=220.5磅(lb)=100千克(kg)
1千克(kg)= 2.205磅(lb)
1公两(hg)=100克(g)
1公钱(dag)=10克(g)
1克(g)=1/1000千克(kg)
1分克(dg)=100毫克(mg)=1/10克(g)
1厘克(cg)=1/100克(g)
1毫克(mg)=1/1000克(g)
1微克(ug)=1/10⁶克(g)=1/1000毫克(mg)
1纳克(ng)=1/10⁹克(g)
1短吨(sh.ton)= 0.907吨(t)= 2000磅(lb)
1长吨(long ton)= 1.016吨(t)
1磅(lb)= 0.454千克(kg)[常衡]
1盎司(oz)= 28.350克(g)。
除中药外,1斤等于500克,等于10两。中药计量中1斤等于500克,等于16两。
自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到建国初期一直采用一斤十六两制,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保留市制,“市制原定十六两为一斤,因为折算麻烦,应当一律改为十两为一斤。”中药计量仍袭旧制不变。
1市斤=0.5公斤
1市斤=10两
扩展资料:
1959年3月22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八十六次会议原则通过了《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和进一步开展计量工作的报告》和《统一公制计量单位中文名称方案》。
发布命令如下:
1、国际公制(即米突制,简称公制)是一种以十进十退为特点的计量制度,使用简便,已经为世界上多数国家所采用,现在确定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原来以国际公制为基础所制定的市制,在我国人民日常生活中已经习惯通用,可以保留。
市制原定十六两为一斤,因为折算麻烦,应当一律改为十两为一斤;这一改革的时间和步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自行决定。中医处方用药,为了防止计算差错,可以继续使用原有的计量单位,不予改革。
2、在我国使用的英制,除了因为特殊需要可以继续使用外,应当一律改用公制。 有些偏僻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还在继续使用旧杂制的,应当照顾这些地区的群众习惯、民族特点和避免影响市场的交易,采取稳妥步骤予以改革。如何改革,由有关者、自治区人民委员会自行决定。 海里因为是国际间广泛通用的计算海程单位,可以继续使用。
3、凡是采用公制的,都应当按照《统一公制计量单位中文名称方案》逐步采用统一的公制计量单位中文名称;继续沿用市制的,计量单位名称不变。方案中未规定的计量单位中文名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公布施行。
4、为了保证我国计量制度的统一,计量器具的一致、准确和正确使用,应当迅速建立和健全国家的各种计量基准器和各级计量标准器以及地区的和企业的计量机构,构成全国计量网,进一步地开展计量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市斤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1斤=500克,1两=50克, 1克=(1/50)两=0.02两。一斤是500g,一斤是10两。
一斤等于一公斤的一半,一公斤等于一千克,一千克就是1000g,所以一斤等于1000/2=500g。
10两等于一斤,所以一两等于500/10=50g。
1克=(1/50)两=0.02两。
扩展资料:
古代的斤两:据《汉书·律历志》记载,秦汉时期度量衡制度是:衡制:铢、两、斤、钧、石。1石=4钧,1钧=30斤,1斤=16两,1两=24铢。
(1)西汉时期,一斤相当于258.24克,一两等于16.14克。
(2)王莽及东汉、魏晋南北朝,一斤相当于222.73克,一两等于13.92克。
(3)隋朝初年,一斤相当于668.19克,一两等于41.76克。
(4)隋末,一斤相当于222.73克,一两等于13.92克。
(5)唐至清代,一斤相当于596.82克,一两等于37.30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