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分局

如题所述

高卫红 局长

高卫红简介:辉县市人,1968年4月出生,男,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8月~1992年12月,在新乡市石油化工机械设备厂工作;1992年12月~1996年11月,在新乡市高新区规划土地管理局工作;1996年2月~2000年8月,任新乡高新区土地管理局用地科科长(副科);2000年8月~2008年3月,任开发区分局副局长(正科);2008年3月~2011年6月,任开发区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2011年6月至今,任开发区分局局长。

【机构设置】1993年,新乡市人民政府设立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局,作为开发区管委会的内设机构。2003年,成立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作为新乡市国土局的派出机构,负责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工作。2005年,将新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局更名为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作为新乡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其领导干部(含同级非领导干部)由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管理。局机关内设用地科、规划科、地籍科3个科室,现有工作人员18人。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圆满完成了各类建设用地报批工作。重点完成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计划共2080.88亩的组件上报工作,该用地计划已获国务院批准;完成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方案1364.39亩的组件上报省国土厅,有力保障了区域经济发展用地和省、市重点项目用地。

【集体土地征收】按照高新区招商引资项目及公共设施建设用地需要,共实施征收土地1082.683亩,其中关堤村41.63亩、油坊堤村51.38亩、张八寨村12.92亩、西台头村27.21亩、东杨村197.47亩、东台头村63.923亩、刘堤村688.15亩,有力地保障了新能电动车、综合信兴物流、拓新生化二期、天丰二建、新中大道等一批重大项目的用地保障。

【节约集约用地】2010年,继续坚持“一般项目靠挖潜,有限指标保重点”的工作思路,一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3.77公顷;二是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至2010年底开发区建成标准厂房建筑面积70余万平方米。

严格执行土地招拍挂制度,全年挂牌出让土地7宗,面积42.8729公顷(其中工业项目5宗,面积27.1978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9310.3741万元;划拨土地1宗(市劳动教养所),面积6.6124公顷;为河南亚华、新乡隆基置业、新乡融元置业等公司办理了容积率、土地用途变更手续,收取土地出让金差价352.2394万元。

按照国土部开展的全国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要求,圆满完成高新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及评价技术更新工作,综合评价总分93.11分,集约利用水平总体较高,在全省参评的23个省级各类开发区中排第8名。

【地籍管理】2010年,对高新区南环路以北城市建成区约1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805宗单位和个人进行权属调查、地籍测绘,摸清各宗地权属、用途、土地容积率、建设密度、投资强度等土地利用现状,并最终形成数据库,为城市建设和土地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据。全年为43个单位和个人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其中单位14宗,登记面积794514.2平方米;个人29宗,登记面积4564平方米,为122户个人办理了分割登记,登记面积7005.0平方米。

【执法监察】2010年,结合全国卫片遥感执法监察工作,切实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有效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2009年度全国土地卫片遥感执法监察专项工作中,辖区内没有疑似图斑。在第二次下达的增补图斑任务中,涉及本区有48个图斑点位,共49宗面积为1259.8亩,本局对每个疑似图斑均进行了实地勘测核实和分类统计,依法查处了两宗计15.3亩违法用地。

【涉访涉诉工作】2010年,按照上级国土部门要求做好全国“两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没有发生一起因国土部门问题导致的上访事件,全年区内没有发生一起赴京、省、市信访案件。全年共依法处理任宗兰等涉诉案件4起,保护了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冯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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