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A公司宣布解散,但是要让我去另外一家公司去上班,说是调动,公司名字不一样,这样可申请赔偿吗公司是个上市公司,集团旗下的A分公司要取消,就是我现在所在的公司,合同也是跟A公司签的合同,取消A公司后,公司要把我调到离现单位几千里外的B分公司,如果不去就视为自动离职,请问这样合法吗?我如果不去,可以申请赔偿吗?
谢谢!这样的话我该怎么办呢?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吗?
如果不给补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