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的股东里可以有香港人吗

公司3个股东,都是内地自然人,注册登记的是内资公司。现在其中一位股东移民香港,取得了香港身份证,内地身份证失效,他的投资比例是25%。请问
1、这样的公司还是内资公司吗?
2、公司章程是否要变更这位股东的身份证信息?
3、如果不变身份证信息,后续会有什么问题?

1、外籍人士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2、《公司法》只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五十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并未对股东的国籍进行限制。
《公司法》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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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体条例》规定,我国公司分为两种形式: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对于这两种类型的公司的股东并未禁止国籍。
1、《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只要股东不全部是香港人的话,是没有问题的。
2、《公司法》第七十九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没问题,同样排出所有股东均为香港人的情形,否则为外商独资企业。
3、一人有限公司及独资企业均排除香港人股东资格,否则都成为外商独资企业。
第2个回答  2010-04-15
1、是
2、不需要
3、没有问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