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跪求 提前推荐录取 申请书等问题

提前推荐录取 到底什么意思 怎么录取 分配
还有申请书怎么写?(平时表现、参加活动、竞赛奖励等情况)
最好有范例
中考的

按市教委的规定,相关的录取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1)本市各初中学校要做好本校学生推荐(自荐)工作。学校要制订学生推荐(自荐)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规范,经公示后严格执行。初中学校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符合2009年中招报考条件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数的7%,推荐生名额应事先公示。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其他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发展情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进行自荐。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经公正程序产生的推荐生和自荐生名单应由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由区县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学生方可按规定填报相应的志愿。

(2)各招生学校要成立“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公布“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方案。学校按照招生方案,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自主择优确定预录取学生,预录取学生名单应公示。被确定预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09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考生,其成绩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否则不予录取。

(3)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建立推荐(自荐)生跟踪反馈制度,不断完善综合素质的评价办法,探索优秀学生培养的途径与机制。

政策问答

问:“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办法是如何实施的?

答:2009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试行“提前推荐自主录取”的招生办法。其中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40%,该计划分为两部分:30%招收初中学校的优秀推荐生,10%由高中学校招收学有特长的自荐生。2009年,所有被确定为预录取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考生须参加6月中旬举行的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正式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后进行,其中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考生,其成绩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否则不予录取。

由于“提前推荐自主录取”预录取工作与填报《2009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工作同步进行,因此参加“提前推荐自主录取”的考生也必须填写该志愿表上的志愿,一旦在“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过程中被录取,其填报的志愿自然失效;未被录取则按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工作。

问:“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有哪些规范要求?

答:“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招生计划

市教委分别将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现代化寄宿制高中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推荐生招生计划下达至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由各区县行政部门予以公示。在有2009年中考报考资格的在籍在读应届毕业生人数7%以内,各初中学校进行推荐。自荐生可参照“招生录取”第8问(参加高中学校的“自荐”应注意哪些问题?)进行自荐。

(2)组织保障

为确保“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有序、公正、公平,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初中学校、各高中阶段招生学校须分别成立“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该项工作的操作程序,制订方案,审核结果。

(3)程序公开,标准公示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的原则意见拟定本区县工作方案,方案包括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工作的程序、推荐标准的制定原则、日程安排等。各初中学校要根据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的原则意见,根据区县教育局工作程序拟定学校推荐的方案并上报区县教育局审核,方案包含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学校推荐优秀生的标准(推荐标准要坚持市教委、区县教育局的标准原则,结合学校办学特点制订)、推荐的程序和日程安排,以上所说的程序都须公开并公示。

问:初中学校的“推荐生”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被推荐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性专业就读的“推荐生”必须是在初中阶段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对学生的评价注重初中整个阶段在校学习和生活的表现,“推荐生”需填写《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推荐表》(简称《推荐表》)。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高中学校的自荐。

问:“推荐生”推荐产生程序是怎样的?

答:各初中学校根据优秀生的标准和学生意愿,经学生、班主任、年级组民主评议,“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确定拟推荐的优秀生名单,经学校推荐的优秀生须由校长签署推荐意见。

“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推荐产生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各区(县)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计划数和学校推荐人员数额必须在初中学校及区(县)全额公示;推荐学生名单须在学校醒目处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要求的学生,则取消该生推荐资格。

问:“推荐生”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推荐生”的录取原则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学生志愿顺序分别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示的分区(县)“推荐生”计划、招生录取办法,结合初中学校的推荐意见、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进行集体讨论择优预录取,在预录取的过程中可对“推荐生”进行面试。

(2)对接受“推荐生”的学校来讲,当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招生学校应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预录取;当投档数小于计划数,原则上应如数预录取,如在面试过程中发现确有不符合推荐程序的学生,则招生学校可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及时予以处理。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招收第二志愿的“推荐生”。

(3)如“推荐生”自主填报的两个志愿均未被预录取,且表示愿意调剂的学生,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区县中招办负责进行征求和调剂录取。仍未被预录取的学生则进入下一阶段的报考程序。

(4)预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被预录取的学生名单在本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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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17
就是因为很优秀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知你是什么阶段的,如果是本科推荐到研究生那么要附上本科成绩 活动表现 竞赛的奖励 本科的证书等还要有校领导的推荐信。格式不一定,网上肯定有模板,可以下载几个按自己的要求修改即可,关键是学校有名额,自己成绩很突出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