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对化工企业进行环境评价的内容有哪些?

如题所述

1、项目厂址距居民区不得小于国家标准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 2、对于国家标准未作明确规定的普通组装加工、分装复配、物理成型等工艺简单、污染较轻的二类工业项目与居民区的距离,应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执行; 3、对大气环境污染较重的冶金、建材、化工、医药等三类工业项目应与居民区保持300米以上的距离(非城市地区不得少于500米)。国家标准有明确规定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大于上述规定的,要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执行; 4、凡使用或能够产生剧毒化学品、排放恶臭气体的项目,不得建设在水源地及其上游和城、镇或居民区主导风向上风向。 5、110KV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项目,在其高压线路走廊内不得建有居民房屋、学校等敏感建筑物。

详细情况可登陆:http://www.zhb.gov.cn/查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