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都御史是古代帝制社会朝廷设有专门行使监督职权的机构——都察院的长官。而六部尚书是管理中央行政机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的长官。
隋唐到宋元时期:由于朝廷采用了三省六部制度,在六部之上,还有一大群宰相们辅政,导致六部尚书的权力和地位并不高,但那时也还未出现左都御史这个官职。
明朝统治时期:由于皇权的加强,朱元璋废除了丞相制度,六部开始直接对皇帝负责,六部尚书的地位进一步提高。朱元璋改组了传统的御史台以后,都察院出现了。都察院中权力最大的官职为左都御史,在明朝统治时期,对都察院的工作范围有明显的规定:“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劾,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劾。”即使朝廷阁老、六部尚书,对弹劾也非常头疼。
清朝统治时期:清朝继续沿用都察院制度。左都御史的品级提升为从一品,仍旧和六部尚书平级。清朝对都察院的职权规定是:“凡朝廷政事得失,民生利弊,以时条上,百官有奸贪污绩,亦得据实纠弹。”清朝对左都御史的权力,也有明确的规定:“左都御史掌察核官常,参维纲纪。”虽然从表面来看,左都御史的权力不如六部尚书实在。因为六部尚书管理各个领域的工作,但左都御史管理比较虚。但是并不是这样,左都御史也有很大的权力,例如朝廷对向各个地区派遣巡查御史,监督各地区的官员。如果有死刑案件,刑部审核、大理寺复核的时候,都察院的官员负责监督,以免出现徇私舞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