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加州亚裔细分法案?

如题所述

 加州 AB 1726 法案六个发起人背景如下,全部是民主党党员干部:

1。David Chiu: 华裔加州众议员, 民主党人,毕业于哈佛法学院。

2。Evan Low:华裔加州众议员, 民主党人,毕业于San Jose State University

3。Philip Y. Ting:华裔加州众议员, 民主党人,毕业于哈佛和加州伯克利

4。Rob Bonta:菲律宾裔加州众议员, 民主党人,毕业于耶鲁

5。Shirley Weber: 非洲裔加州众议员, 民主党人,毕业于加州洛杉矶分校

6。Das Williams:亚裔加州众议员, 民主党人,毕业于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ta Barbara.六个提案人中有 5个亚裔(其中三个华裔),一个黑人。没有一个犹太人,白人,甚至没有西语裔的华人民主党,还算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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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27

 有人狡辩要说尊重风俗和语言。那首先就应该立法要求公开区分来自英格兰三岛族裔,西欧大陆部分,南欧部分,东欧部分的不同族裔。他们可是宗教语言都不同的。但,现在有这样立法吗?要求学校公布德裔学生数量试试,立法要求公布犹太裔学生数量试试?(请注意,这里说的是本土学生,不是留学生)机构本身应该出于自己的需要去细分。机构为了更好服务而和社会达成的动态和谐,会在某些时期区分某些人群,这是不断变化的事情。也应该是机构自主的事情。用立法的方式来强制引导搞亚裔细分。这是多么可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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