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泉州教师资格证春季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如题所述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全部在网上填写并打印出来)。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需要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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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11
1、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且打印出来。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具体的由当地的官网公告会有,有关于教师资格证可以继续咨询
第2个回答  2020-02-12
这个教师资格证春季认证的话,需要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如果不是本地的也需要暂住证等材料的。
第3个回答  2020-02-12
2020上半年泉州教师资格证春季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2020上半年的认定工作暂时还未开始,具体的材料可等公告出来准备都可以。参照往年需要的材料有: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2.学历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3.《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4.在编、在岗材料:公办高校在编教师提供本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任教情况说明,公办高校编外聘用、民办高校聘用教学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合同须能体现目前在聘且已在该校聘满1年)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辅导员、临床教学人员材料:辅导员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情况说明(应包括担任辅导员时间、担任本校何年级何专业辅导员以及是否还在辅导员岗位上等内容,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简历栏目中注明“辅导员”);临床教学人员提供卫生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所在高校出具的纳入教师管理和近两年临床教学材料等;6.小二寸彩色相片1张(相片背后用圆珠笔书写工作单位及姓名);7.其他材料:
(1)具有副教授、教授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申请人:副教授或教授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博士研究生学位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其他申请人:
①《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原件(即《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复印件;
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表》(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可免,但应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学籍档案复印件)。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其余二份单独汇总)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不含证书原件)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制作或复印,材料应加盖学校公章,按上述材料顺序进行左侧装订,并将材料清单装订成封面以便审核。
第4个回答  2020-02-11
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1、 网上报名
2、 体检
3、 现场确认
4、 领取证书
1、思想品德鉴定怎么取得
在职申请人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其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提供鉴定。《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加盖鉴定单位公章。
2、体检对医院有要求吗?
体检需要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当认定工作通知中,都会将体检医院、体检要求等给予说明。
3、普通话证书要求
申请认定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普通话证书
一般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即可,但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4、到那里进行认定
首先明确自己的认定单位,通俗的讲就是找哪个教育局认定。
在校生一般可最后一学期在学校所在地教育局认定;已毕业考生一般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一般由市级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般由区县级教育局认定。
5、现场确认需要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当次有效)。
7.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免试申请材料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
9.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
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无档案存档权限的单位,应提供当地的市、县存放人事档案的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或社保部门出具能证明考生正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原件等材料代替);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
10.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考生,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