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村通修路村里强制摊派钱合理吗?村干带人上门强制收钱还恐吓说不给钱就大年初二拦车,合法吗?

如题所述

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是近年来国家实施的民生工程,其资金来源为中央、省、市、县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为了鼓励农民自行修建村内道路,国家出台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主要内容是,如果村里农民决定自行修路,国家会给该村一定的帮助,一般投入修路成本的50%左右。你说的情况,如果涉及到村内村民集资,符合国家政策,经过村民民主议事程序确定的,村民应按会议确定的出资事项出资,毕竟是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为自己谋福利的好事。但是如果没有经过村民民主议事,而是少数村干部自行决定,强行摊派修路资金,显然是不合理的,村干部强行收钱,还进行恐吓,是不合法的,他们也没有强行收钱和恐吓他人的权力。对此种情况,建议向乡镇政府反映,了解修路的相关政策和资金来源和正当渠道,也可以由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召集村民会议,进行讨论决议。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负责,落实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扶持和促进农村公路绿色可持续发展。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在乡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可以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村道建设。
第二十条 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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