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根据这一定义,可以对家庭暴力作如下理解:1、家庭暴力是行为人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即家庭暴力具有类似于中等“结果犯”的特点,没有一定的伤害后果,不能认定为家庭暴力。2、家庭暴力造成的家庭成员的伤害后果,包括人身和人身自由受到的侵害以及精神的伤害。具体来说,以下九种属于家暴的认定情形:1、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等方式实施殴打家庭成员的行为。2、捆绑家庭成员致使其不能自由行动。3、用开水烫、火烧、刀割、冻饿、性侵等手段残害家庭成员。4、罚跪、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医治。7、限制人身自由:控制、跟踪、禁止出门、禁止与异性交往。8、经常性谩骂:比如说“你连XX都不如”“你咋不去死”等。9、恐吓:“你信不信我杀了你”“我拿刀砍死你全家”等。综上所述,打了一个耳光也是算家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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