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了一条短信骂了他而且有点恐吓性质,对方可以起诉吗?

我妈妈收到一条比较暧昧的短信 ,由于生气我发了一条短信骂了他而且有点恐吓性质,对方可以起诉吗,如果起诉我应该付什么法律责任?而且对方说由于我的短信他吓病了 我应该付什么责任
可是如果他因为我发的短信而生病 我需要承担医药费用吗?

  恐吓、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发短信辱骂、恐吓他人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益,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如果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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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10
  可以起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你的威胁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刑法的规定。若不停止的话,对方有权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需要承担责任的哦!
第2个回答  2010-03-29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所以,是你可以追究他的责任而不是他追究你的。你只是骂他,而没有威胁到他的人身安全,所以你没有责任。当然,关于起诉问题是很复杂的,收审可能要个一年多。所以,要是他再骚扰你们的话,可以报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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