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县管校聘新政策

如题所述

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遵循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分年度实施,分类别推进,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引领,第一年对严重超编学校试行竞聘上岗,重点解决部分中学教师严重超编和学科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第二年全区所有中小学实行竞聘上岗,进一步促进教师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全区中小学校教师资源;第三年实现“新岗新酬”,逐步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职务聘任激励机制。区域试行竞聘上岗。试行时间: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竞聘上岗,聘用期为一年,即为2019-2020学年。区域划分和流动办法:分城区学校和非城区学校两类。教师只能按划分区域内正向流动,即城区超编学校可以向城区缺编学校流动或非城区缺编学校流动,非城区超编学校只能向非城区缺编学校流动。中学富余学科教师优先流动到区域内学科缺员的中学,解决部分中学学科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普通高中富余学科教师原则上向学科缺员普通高中或初中学校流动,初中学校富余学科教师原则上向学科缺员初中或小学流动。竞聘办法:区教育局根据编办核定的编制数,结合教育教学与管理的需要设定试点学校工作岗位控制数,并下达至各试点学校。各试点学校根据核定的编制及岗位控制数,结合教育教学和管理需要,科学设定工作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聘任条件、工作量、聘任期限,建立科学的竞聘上岗机制。竞聘工作要做到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岗位适配,确保公开、公平、择优。为规范竞聘工作,教育局要制定竞聘指导意见,确保竞聘工作顺利实施。对校内竞聘落聘的教师,可自主申请到区域内学科缺员缺编学校竞聘,或由区教育局统筹推荐调剂到缺编学校顶岗。缺编学校根据教育局竞聘指导意见组织竞聘工作,也可以通过考核的办法决定是否聘用,考核办法由各校根据相关要求自行制定。不服从区教育局统筹调剂的或调剂顶岗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落聘教师列为待岗对象,待岗人员由区教育局安排岗位业务培训6个月,待其完成规定培训任务并经考核合格后,调剂到区内学校顶岗,待遇与调剂对象相同,按实际服务时间考核,计算绩效。待岗培训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待岗培训后不接受区教育局调剂安排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和职务晋升资格。待岗期达12个月仍不服从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待岗人员可申请调往区内其他事业单位或行政单位事业岗位,工资福利按新岗位标准执行。待岗人员不接受安排要求离职的,递交个人书面申请,按有关政策和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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