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弃加班费约定条款是否有效

如题所述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为您解答如下:

    加班费自愿放弃的约定由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是无效的。


可参照如下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关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可参考如下资料:

http://lawbao.cn/operate/employee/43-labor-law-7-number-issue.html


以上回答希望能够帮到您,并希望能得到您的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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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02-13
你好!
该约定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严格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自愿放弃加班费的约定条款是无效的。对于员工的加班时间,公司应当支付加班费。
第2个回答  2014-12-01
你好,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
第3个回答  2014-12-01
无法律效力。
第4个回答  2014-12-01
无效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