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党员干部借钱不还算不算违纪

如题所述

欠债还钱,既属于道德范畴,也在民法中有明确规定。党员干部不能凌驾于普通公民之上,应当按约定清欠他人债务,否则,对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债务。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并不属于违反党的纪律,但是,如果党员干部在民事债务纠纷中,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该党员影响党的形象,损害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法律依据:
一、《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三、《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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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21

属于违纪行为,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5条之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2个回答  2017-09-12
不算违纪。是否违纪的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该条例主要有以下几类违纪行为进行处分,分别是: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上述行为并没有包括借钱不还的情形。因此这种情况不能适用进行违纪处分。

借钱不还属于民间经济纠纷,通过司法程序即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