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中,茴香豆的“茴”字有几种写法

如题所述

茴字有5种写法,如下图:

茴拼音:huí  

部首:艹

笔画:9

五笔:ALKF

笔画编号:122252511

仓颉:TWR

郑码:EJJ

四角:44600

结构:上下结构

笔顺:横、竖、竖、竖、横折、竖、横折、横、横

释义:

1.多年生草本植物。叶分裂成线形,花黄色。嫩茎、叶可食,也可供药用。

2.该种植物种子,常用作香料。

3.常绿灌木,叶长椭圆形,初夏开红花,果实八角形,可作调料或入药,通称“八角茴香”、“大料”。

扩展资料

汉字演变:

相关组词:

1.茴香

[ huí xiāng ]

多年生草本植物,叶子分裂成丝状,花黄色。茎叶供食用,果实长椭圆形,可以做调味香料。果实、根、茎、叶都可入药。

2.茴鱼

[ huí yú ]

鲑形目鲑亚目茴鱼科茴鱼属的1种,又名斑鳟子。

3.水茴香

[ shuǐ huí xiāng ]

一年生草本,高10-5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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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1
    四种写法
    原文: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1-19
    四种写法
    原文: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
    茴 ,回,囘,囬,还有一种是“口”字里面有个“目”字
    还有一种幽默说法,有四种写法;1,用毛笔写;2,用钢笔写;3,用圆珠笔写;4,用铅笔写.”

    如果对您有所帮助,请您采纳,谢谢。
    第3个回答  2020-11-18
    《孔乙己》这篇小说应该是鲁迅众多小说中最为出名的文章之一。《孔乙己》这篇小说是写于1919年的三月,正是新文化运动的高潮期。在这一个阶段,鲁迅热情高涨,主张新文化,新白话,对于国民性的批判,始终都是尖锐犀利,这部小说是收在《呐喊》集中的,这也正契合,鲁迅先生当时的心境——面对着愚昧落后的中国人,最先能站起来,倒便是那些有学识的知识分子,然而即使有学识,也被蒙蔽了双眼,变得愚昧不堪,成为了一个个孔乙己,这也就是鲁迅为什么会写孔乙己这篇小说为什么会塑造一个这样令人捧腹大笑,又满眼含泪的角色。

    下面便来说一说,孔乙己这个人。孔乙己是鲁迅笔下一个很有典型的知识分子,他是一个知识分子,但同时他又是下层人民,有一部分学识,却没有富贵之命,有着文人架子,但不能被人尊重。鲁迅是这样描写孔乙己的,“孔乙己,他是在咸亨酒店中唯一一个站着喝酒,穿长衫的人”,这也就表明了孔乙己,即便是一个穿着长衫的知识分子,但是他在当时的社会时代中,他的地位仍然是社会底层,被欺辱,被笑话,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当他去咸亨酒店喝酒时,别人便会笑他又去哪里偷钱了?这对于一个穿着长衫的读书人来说是很大的侮辱,但是孔乙己确实也是偷了,做了偷书的人,当他被别人耻笑之时,他涨红了脸,说读书人的事,就不能算是偷?虽然他一生都是之乎者,也都挂在嘴上,但却从不被人所正视。

    最经典的一个场景,便是孔乙己教“我”写茴香豆的茴,其实我是很赞同文中的我的看法的,在本人看来,孔乙己他所教的东西并没有用,仅仅是纠结在一个茴香豆的茴字的书写显然不是一个文人,应该有的态度,不论它是有几种写法,它也仅仅只是不会常用到的工具具而已,这里便突出了封建知识分子,受封建礼教思想的毒害,思想被禁锢,变成了一个行尸走肉的人。

    孔乙己他的命运便是多数底层知识分子的写照,空有着文人的清高,却依旧过着贫寒的生活。文中的孔乙己,只能偷书来维持自己的生活,一个受过教育的知识分子,却沦落成一位窃贼,这不仅仅是对于当时社会的讽刺,也是对知识分子自身的嘲讽,文章最后我所见的孔乙己,被打折了,腿用两手支撑着,爬到咸亨酒店,喝了一碗酒,瘦骨嶙峋,衣衫褴褛,已经不是一个穿着长衫的读书人,此时的他像是一个乞丐,然而他却还是不承认自己偷书,读到这里,我们会感觉孔乙己,他今天变成这样,一切都是他自己咎由自取,为什么要去偷书?不偷便不会被打,也不会被嘲笑,更不会因此而丧命。但是我们却没有想过当时的知识分子,即使是再有学识,也只不过时一个读书人,是万万不能与封建王权相提并论的。因而,只能从一个觉醒的人变成一个被打死的人,这便是孔乙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