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双重代表权案破产的根本原因

美国双重代表权案破产的根本原因

【美国双重代表权案破产的根本原因】最根本的原因是:国民党当局在中国代表权问题上的立场是台湾必须要守住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而未能守住,最后选择退出联合国。美、日处心积虑推出的“双重代表权方案”未经表决而成为废案。主要经过如下:
1971年7月9日进行的中美会谈中,基辛格表示:“美国不再指责和孤立中国,美国将在联合国支持恢复中国的席位,但不支持驱逐台湾代表。”面对国务卿罗杰斯提出的如何对阿尔巴尼亚提案投票的问题,尼克松表示“如果我们一边靠近中共,一边却投票反对中共进入联合国,那我们看起来就像一群伪君子”。基辛格也认为,无法在缓和对华关系的同时保持原来排斥新中国的原则,既然中国进入联合国无法避免,美国只能在接受现实的同时反对驱逐台湾。
  在美国政府的劝说下,蒋介石表示如果“重要问题案”会失败,台湾不会阻碍美国提出调整政策的设想,但安理会席位是台湾绝不能放弃的。1971年6月台湾又再次退让,提出“只要能保证安理会席位(不失),台湾可以接受美国的保台方案”,这样的态度印证了之前美国政府对台湾态度的判断,即不放弃安理会席位的条件下可以接受“双重代表权案”。美国虽然对台湾的理解和妥协表示了肯定,但始终不能保证确保安理会席位不出问题,在技术上很难否决中共进入安理会。对此,台湾表示,如果无法保证安理会席位,则会重新考虑中国代表权问题的立场,这已成为他们此时的政策底线。尼克松政府也看到了台湾的艰难妥协,接受“双重代表权案”是有悖于台湾一贯的“一个中国”立场的,这已经比预期默许的程度大了很多。不会有太多的妥协余地了。
  1971年7月23日,美驻台湾大使与蒋经国举行了会谈。在美国敦促台湾尽快做出决定的压力下,蒋经国表示,台湾仍坚持蒋介石与墨菲会谈时提出的立场。他提出,联合国宪章中规定台湾拥有永久性安理会席位,对这一规定的改变不仅仅是程序性问题,应将安理会席位与联合国成员资格问题分别对待。美国多次重申如台方愿意,美国将固守原有的“重要问题案”对抗阿尔巴尼亚提案的政策,但因为欧洲国家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美国不能确保放弃安理会席位的“双重代表权案”能成功,并要求台湾尽早做出决定。
  在美国的恩威并施之下,国民党当局终于让步了。1971年7月26日,台湾提出了正式回复。台方经过长期考虑,同意美国的方案和结论,放弃原有的以“重要问题案”对抗阿尔巴尼亚提案的政策,不反对美国政府和其他友邦提出的不涉及安理会席位的“双重代表权案”,希望美国和日本政府不要提出或对涉及安理会席位问题的提案投票。至此,国民党当局在中国代表权问题上的立场已经完全退守到只要守住安理会席位,所有政策均由美国决定的地步。即便如此,美国政府也并不能为调整后的“重要问题案”和“双重代表权案”的通过作任何保证。
  1971年10月25日联大进行表决。“重要问题案”以4票微弱差距败北。台湾代表在“阿尔巴尼亚提案”表决结果宣布之前,声明退出联合国。随后,“阿尔巴尼亚提案”以压倒多数获得通过,成为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美、日处心积虑推出的“双重代表权方案”未经表决而成为废案。美国政府要保住台湾席位的政策失败了,最终丧失了对联合国中国代表权问题的主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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