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不一定要食品流通许可证,因为两者是不同证件,营业执照的规则:
1.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2.《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
3.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
1.预先核准申请表”,身份证。
2.房产证明,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个人企业办理营业执照过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2.从业人员证明(经营者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刻章: 办理资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4.办理国税登记和地税登记。
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不得在营业执照上粘贴除年检标记以外的任何东西。企业不得自行复印营业执照,凡未经登记机关许可擅自复印的,一经发现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