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1065条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7
民法典1065条规定的内容是约定财产制,是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对第三人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分割等事项作出约定,从而排除或者部分排除夫妻法定财产制适用的制度。约定财产制是相对于法定财产制而言的,它是夫妻以契约的方式依法选择适用的财产制,而法定财产制是依照法律直接规定而适用的财产制。约定财产制是法律对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双方之间的财产关系进行约定的意思自治的尊重,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适用的效力,只有在当事人未就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所作约定不明确,或者所作约定无效时,才适用夫妻法定财产制。
约定财产制与法定财产制相比较而言,其灵活性更强,更能适应复杂多样的夫妻财产关系,更能适应现代社会丰富多样的生活方式,也更能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个性化的需要。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在法律中明文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采用某种财产制来支配他们之间的财产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