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中特殊工种包括哪些

如题所述

1.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是指那些容易导致人员伤亡,对操作人员自身、他人及周围设施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作业。
2. 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3. 此外,还包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4. 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规定,一是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若符合相关条件,可以提前退休。
5. 二是高温作业应符合GB4200-84《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四级;繁重体力劳动作业应符合GB3869-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的第四级;高空作业应符合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二级,并且经常在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无立足点或牢固立足点,确有堕落危险的情况下。
6. 三是在海拔3500米以上的高原地区和冰箱、零摄氏度以下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人员,退休后从事井下、高温作业的,可参照相关规定执行;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高原地区工作的,也可参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可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工人的规定办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