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近些年随着 成都 的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其中成都市 住房公积金提取 的需要什么条件就是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 小编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成都市 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 购房合同 、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 退休证 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 就业证明 ;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 户口 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 贷款 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 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 收入证明 和住房 租赁合同 ; 11、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二、注意事项 1、员工请求提取住宅 公积金 时应当供给 身份证 及复印件。 2、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宅,假如住户归于这种状况,应供给承办银行(咱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同意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判定证明,二选一即可,房子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修建工程 施工合同 ,具有这种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子所有权证》。 3、员工及家庭成员因严重疾病或发作严重伤害事故导致日子困难,日子面对巨大压力,应供给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确诊证明和病案、二级甲等才有用,患者 医保卡 、当期医治费用发票。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需要什么条件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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