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单位做了10年,前6年未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原单位补缴吗?

03年入职,09年参保,11年左右离职。

从法律上看,交纳社保的法律依据是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所以可以主张原单位补交社保,但是2008年以前没有法律依据,所以主张补交时间也就是2008年-2009年的时间段。

但是从另外看,楼主在2011年已经离职,到现在已经是12年了,劳动仲裁时效是1年,民事纠纷追诉时效是3年,现在早就过了追诉期了,所以现在没法再要求原单位补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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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4-16
可以要求从2008年开始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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