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致人死亡如何赔偿

我的姐夫在某船厂上班,在意外不幸身亡,他留下了两个孩子,一个五岁另一个才三岁,还有他的父母,本来他的父母还有一个儿子但已经过继给了他人,他的母亲身体也不好,我想问一下,公司他将如何赔偿?赔多少?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因事实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因此侵权人死亡后,不能要求配偶赔偿。根据《继承法》33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继承人应该在继承的死者财产范围内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死者的财产应该首先用来清偿这些债务。根据《保险法》第65条第3款的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该条款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受害第三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防止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获得不当利益。即保险公司向保险人支付赔偿保险金的条件是:被保险人申领保险金时必须提供已经向第三者进行赔偿的证据,保险人必须审查被保险人是否向第三者进行了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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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21
在工作中身亡,属于因工死亡,不属于意外侵权致人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的规定,赔偿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丧葬补助金:6*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两个儿子可以领取每个月60%的工资,如果配偶、父母都没有工作,最高可领取你姐夫每个月的全部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要看你们省的条例)

具体规定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2个回答  2010-04-21
一方面要看这是意外事故还是人为失误,至于赔偿主要看与工厂的协商,但是按照煤矿事故赔偿看应该在20万左右
第3个回答  2010-04-21
上班时间死亡,你要看是否工伤,是否有第三人侵权。
意外,你要看看算不算因公受伤,你没有仔细交代。个人觉得没有其他的侵权人,应该朝工伤方面着手。
你姐夫的年龄,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当地的居民可支配收入,消费性支出等他们父母的年龄,他又几个兄弟姐妹,这些都是需要知道,否则无法计算。
第4个回答  2010-04-21
你好,你可以先去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工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金支出】
2、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1、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孤儿增加10%。总额不超过生前工资】【基金支出】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见义勇为的,按60个月发放】【基金支出】
四、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不属于工伤的情况):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丧葬补助金 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 一次性抚恤金
赔偿数额 3个月平均工资 6个月工资 在职的6个月,离休的3个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