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毕业(统招生)被分配到水电公司工作,1997年10月转正定级,2004年所在国企改制被“买断工龄”后继续在买入企业工作,2008年参加事业单位招考并被录用,2008年12月下文,但却作为新人员,工龄从零计算。请问我2008年12月以前的11年工龄应不应该计算,请知情人士给予解答,是否有相关文件规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