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义乌开了家小超市,去年8月份售卖一台美的牌电磁炉,今年4月收到法院传票,说我涉嫌商标侵权案,我还是几年前进的货,供货单已经没有了,我总得才进两台,卖出一台。现在法院要求调解8000元?请问就算假一赔十也就一千多点,这8000元罚单是怎么来的??为什么打假没有工商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