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大安头喝酒被打死一案

嵩县大安头喝酒被打死一案

 割头进京

  听到了县长的亲口保证,县里还给了200斤面粉,出钱买了棺材和衣服,王次妞和姚贞元把姚国强的尸体拉回家了。
  不过,他们留了个心眼。他们没有将尸体掩埋,而是把棺材架在了坟地。用当地的话说,是“囚起来”。他们想看看政府是如何履行承诺的。
  事实证明他们的担心不是多余的。自从把儿子拉回家,政府方面就没有人理会王次妞一家了。
  王次妞和丈夫姚贞元仍然天天奔走在县城的各个部门,却再也找不到负责人了。惟一一次遇到政法委书记程广才,程广才仍然是让他们“滚出去”。  据王次妞回忆,她说,如果不给她一个答复,她就要去北京告状。
  程广才说:“你一个山村妇女,见过什么大世面?!你还要去天边呢?!”实际上,政府也不是没有任何行动。大概就在王次妞抬尸游街之后不久,凶手张亚伟和白华山都曾被抓了起来。判决书上说的,张亚伟“1991年2月6日因刑讯逼供被逮捕”和白华山“1991年1月27日因伤害被监视居住,同年2月1日被逮捕”,应该就是指这次。但是没几天,他们就被放了出来。
  前面提及的那位公安人员告诉《青年参考》:“这事没法说。没法说!打死个人,拘禁几天就放了!”
  王次妞听到这个消息,对县里绝望了。
  王次妞说,她从一本书上看到有人把冤死的儿子头颅割下背着到北京告状告赢了的故事,就也起了割头告状的念头。
  1991年2月22日,农历辛未年正月初八。王次妞和家人哭过吵过后,“我把刀子磨磨,到正月初八傍黑,把木囚掀了,把头割了,用了点布、卫生纸包了包,背着。旁人都不叫,我就跟疯了样。”
  王次妞将儿子的头颅割下来后,包好,背着就走。半夜,丈夫姚贞元和两个女婿追上她,4个人一起登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
  次日到北京,王次妞一行打听着找到国务院信访局。填来访登记表的时候,王次妞就让姚贞元写上,他们是背着人头来告状的。“(工作人员)问‘人头在哪儿?’俺捣了个瞎话,不敢说在门外,说‘人头搁车站。’人家说:‘那你去讨吧。’俺又出来,搁外头商量了一会,把人头背进去了。去了,人家那人领着,拐过几道弯,到那间办公室里头。电话一要,罗干出来了。咱不认识,没看电视,咱没电视,不认识人家。多高的坯子,立那儿问。还有个女的,问哩。还立个人,咱也不知道人家是记者,这就是那人照那彩片登出来了。”
  王次妞拿出一本杂志,是1994年10月出版的《大千世界》,上面有一篇名为《老妇提着人头进京告状》的文章,讲的就是王次妞。
  王次妞指着文章的题图,说那就是人头的照片。  记者告诉她,那是画像,不是照片。

  王次妞说,“人家把人头翻过来照相、翻过去照相,”怎么不给她一张照片呢?!“娃子七窍出血,头发都拽掉剩一点。”“眼还睁得明晃晃的。”

  专业上访

  终于,在案件发生9个月后,洛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于1991年9月11日在嵩县开庭审理了姚国强被打死一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殴打姚国强的主犯嵩县公安局大章派出所民警张亚伟和金矿矿主白华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参与殴打姚国强的丁金伟有期徒刑3年。判处参与殴打姚国强的嵩县公安局刑侦队队员刘普晓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不过,对此王次妞并不满意,因为该判决没有附带民事赔偿。
  王次妞承认,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经给过她家5000元钱,但既没有说是谁给的,更没有说这钱的名目,只是催她赶快把儿子埋了,所以她认为这只是埋葬儿子的钱。
  如果说这就是赔偿,她不会要的。“俺一个20岁的娃子只值5000块钱?!”
  而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下达给王次妞的《不予立案通知书》上写到,王次妞一家一共获得了1万多元的赔偿。除了王次妞承认的5000元钱,还有嵩县公安局于1991年1月30日和31日分两次赔付的5000元。两张收条上都有王次妞的丈夫姚贞元的签名和指印。  对此,王次妞说他们根本没见到这个钱。她拿出一张有丈夫签名和指纹的信用社收据,让记者与公安局出具的两张收条上的签名和指纹对比。
  指纹是否符合记者看不出来,但3个签名明显都不一样。
  其实,王次妞上访还有另一个原因。
  1991年9月11日洛阳市人民法院在嵩县戏院开庭审理姚国强被打死一案的时候,由于围观的群众太多,等王次妞赶到的时候已经不让人进入旁听了。旁观群众把王次妞举到戏院围墙边的砖垛上。戏院围墙里面有一名值勤干警拉着王次妞的腿向下拉,王次妞摔下砖垛,摔得脊骨错位、盆骨骨折。对此事,一直没有人承认和负责。
  王次妞养好伤后,就成为一名坚定的专业上访户了。她的丈夫姚贞元于1997年去世。
  到北京和郑州上访过多少次王次妞记不清了。她只记得2003年去北京6次。2004年已经又去了3次。
  目前,王次妞的名字上了洛阳市和嵩县的重点防范人员名单。
  王次妞的名字列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疑难案件的第一名。
  王次妞说,打死他儿子的被判无期徒刑的凶手们都已经放出来了,她还在为同一个案子上访。
  王次妞说,河南省高级法院的某法官说她没良心,凶手都坐牢了,她还追着要赔偿。
  王次妞说,当地官员说她花了政府4万块钱。她曾经很奇怪,后来才明白他们说的是为了阻截她上访而花的费用。
  王次妞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答应近期给她立案了。有法官问她赔偿她8000元可以不可以,她说不行。
  离开王次妞家的时候,她坚持要把记者送出山沟。
  走在正在修建的水泥路上,王次妞说,等这路修好,她上访就更方便了。
  来源: 青年参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1-26
即使喝醉酒打死人,法律都按照打人的主观方面和客观结果确定构成犯罪的类型。在刑法中有明确规定,醉酒人有犯罪行为的,和行为人是一样的,醉酒后殴打别人,根据情节严重与否,会面临罚款。轻者会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并拘留十五日以下。给对方造成轻伤害的,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