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帐的保管期限是什么

总帐的保管期限是什么

总帐的保管期限是10年。

财会帐目、单据等(下列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按财政部规定标明)

(1)年度预算决算 永久

(2)固定资产卡片 永久

(3)总帐、现金帐、明细帐、分户帐、序时帐 10年

(4)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工资清册 10年

(5)会计移交清册 7年

(6)月报、季报 3年

扩展资料:

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修订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11日公布,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1998年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修订后的《办法》,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主要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30年。

新《办法》将会计档案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和30年两类,其中会计凭证及会计账簿等主要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30年,其他辅助会计资料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10年。

二、期满销毁规定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共同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企业会计档案要销毁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国有企业经企业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销毁。

(3)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4)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各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各级主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才加监销。

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档案保管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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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28
会计凭证中: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保管期限30年。
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的保管期限为30年。
日度季度半年度草报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的保管期限为十年。年度财务报表。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鉴定意见书。为永久。移交清册。为30年。
第2个回答  2010-04-30
听不懂啊
第3个回答  2010-04-26
15年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序号 档 案 名 称 保管期限 备 注
一 会计凭证类
1 原始凭证 15年
2 记账凭证 15年
3 汇总凭证 15年
二 会计账簿类
4 总账 15年 包括日记总账
5 明细账 15年
6 日记账 15年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
7 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8 辅助账簿 15年
三 财务报告类 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
9 月、季度财务报告 3年 包括文字分析
10 年度财务报告(决算) 永久 包括文字分析
四 其他类
11 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12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13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14 银行余额调节表 5年
15 银行对账单 5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