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销氨站工作时,存在哪些危险点

如题所述

脱硝氨站液氨泄漏报警装置、雨水喷淋装置等安全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检修部要加强液
氨泄漏报警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液氨泄漏报警信号能可靠传输至硫化控制室DCS中,发电部要明确雨水喷淋装置的定期试验要求,并严格执行。

氨站围墙及氨站内合适地点应设置适当数量的“严禁烟火”、“液氨有毒”、“注意防
护”、“易燃易爆”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职业病危害、重大危险源标志。

脱硝氨站风向标必须保持完好,风向标标杆应可靠接地。

氨站管道应具有良好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氨站管道严禁作为导体和接地线使用。
氨站管道的法兰应做好金属跨接。

禁止将氨区内的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等移作他用。

液氨接卸规定

液氨的接卸工作由硫化运行人员和液氨运输人员共同完成。液氨运输人员负责槽车与系
统的连接、拆除及槽车本身的有关阀门操作,硫化运行人员负责指挥及其它操作。

液氨槽车到现场时,硫化运行人员负责审核液氨出厂单据、质量证书,并检查确认运输
人员是否携带《危险品运输操作证》,如有缺项应拒绝接卸。

发电部定期对液氨运输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交底,交底结束后双方在《液氨运输人员安
全交底单》
(一式两份)上签名确认,并各执一份单子保留备查。对于首次承担我公司液氨运输
任务的人员,在进行相关操作前必须做好安全交底工作,经常运输人员则保证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交底。

进行卸氨操作时,硫化运行人员和液氨运输人员需正确使用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卸氨操
作时应经常观察风向标,操作人员应保持在上风向位置。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卸氨区域。

硫化运行人员与卸氨运输人员到现场共同进行系统确认,口头交代好安全注意事项。液
氨接卸必须严格遵守运行规程的有关操作规定。液氨接卸时应注意控制流速不能过快,防止因静电摩擦起火。

液氨卸车时,硫化运行人员应对作业区域内大气中的氨浓度测试,并控制作业区域内大
气中的氨浓度低于30mg/Nm3,否则因立即停止卸氨,查找漏氨点,处理后才能继续卸氨。属于槽车运输方问题且无法处理正常时,运行人员有权拒绝接卸。

槽车进入装卸台后,应手刹制动,并熄火。槽车有滑动可能时,应加以固定。

卸氨前必须连接好装卸台与车辆的静电接地线,并于车前后位置放置安全标示。禁止在
卸氨区检修车辆。

如遇闪电、雷击、大雨、大风(6级以上)天气,或卸氨站周围30m范围内有明火、易燃、有毒介质泄漏及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或不得进行)卸氨操作。

液氨储罐充装液氨时严禁过量充装,充装量应严格执行运行规程相关要求,当储罐液位达到安全高限时,禁止向储罐强行卸料。严禁槽车卸空,槽车内应保留有0.05MPa以上余压,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压力。槽车卸料完毕后,立即关闭切断阀,卸料导管及支撑架。

液氨卸料时,
严禁采用空气压料和有可能引起罐体内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进行卸料。
必要时,可用不高于45℃温水加热升温或用不大于设备压力的干燥氮气压送。

液氨卸料时,
槽车押运人员、
硫化运行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驾驶员必须离
开驾驶室。卸氨操作全部结束后,必须经运行人员详细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槽车方可离开。

严禁在氨区内进行清洗和处理剩余危险物料作业,
不得用氨区内的消防水、
生产用水冲
洗卸氨车辆。

氨站气体置换的原则

用氮气置换氨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氨气含量不得超过
35ppm(体积浓度)。

用压缩空气置换氮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氧含量
18~21%

置换时氨气排放点应进入氨气吸收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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