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与正式入库的差额怎么处理

10月份假设购进材料1000(不含税价)发票没有到,办理临时入库
借:原材料 1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入库--a公司 1000
10月份领用此材料1000元
借:生产成本1000
贷:原材料 1000
10月完工并结转销售成本
借:库存商品 1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
贷:生产成本1000 贷:库存商品 1000
11月购货发票及运费发票(100元)到达
借:原材料 -1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入库--a公司 -1000
同时
借:原材料 1000+93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7
贷:应付账款—a公司 1170+100
这样就造成10月结转成本少结转93元,这93元怎么做账呀?
也就是说,11月管库员(既管数量也管金额)按正式发票入账后,库房帐面出现了没有材料却有93元的金额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会计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处理,才能保证销售成本的准确,而且库房帐面不会出现了没有材料却有93元的金额的情况
你少了一笔分录。

就是你发票来的时候,你要对你原来估价的成本进行了修改的分录。

你原来是按估价结转的成本,你这回要按实际成本结转成本。

分录怎么做呀,麻烦老师您给编制一下会计分录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

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账,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出库)成本。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收到发票后的处理:
次月初,冲回暂估入库成本,以红字编制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取得发票后,编制正式入帐分录: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公司 等
对于上月暂估入库并已销售商品的销售成本,从理论上应当进行调整,但是,由于企业购销活动的经常性和大量性,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出发,出于简化会计核算的考虑,对于暂估成本的发出成本,不予单独进行调整,而是随库存商品今后的收发业务自行消化。这也就是企业会计制度强调的暂估入库成本时应当合理估计的原因之一。因此,在计算当月发出库存商品成本时,应当仍然按照规定的方法正常计算确定发出成本。由于月初红字冲回入库,并且取得发票正式入帐,两者相抵,余额为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所以,该差额实际上应当由本月发出和月末结存的库存商品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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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你少了一笔分录。

就是你发票来的时候,你要对你原来估价的成本进行了修改的分录。

你原来是按估价结转的成本,你这回要按实际成本结转成本。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