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户籍证明的理由可以有很多,比如结婚,但是户口本未带在身边或者迁户口等,办理相关业务需要户籍证明的,都可以凭当事人的户口本或者身份证前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公安派出所对受理的申请事项,应认真核查,按照国家机关、企事单位规定的格式或人口信息系统中户籍证明格式出具,证明有效期限为1个月,并注明使用用途,加盖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申请人需要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的,应当向被证明对象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户籍注销的情况
1、劳改、劳教注销
自2003年8月7日起,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以往已注销户口的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人员、需要恢复户口的,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2、死亡注销
由家属持死亡医学证明书、户口簿、身份证,到派出所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3、出国、(境)人员户口
自2003年8月7日起,取消出国、出境一年以上人员(对于以往已注销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注销的规定。对于以往已注销户口的人员,若要恢复户口的,仍按原有政策。对于已在国外,境外定居的人员,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注销其户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