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职工医保报销

我买了宜昌市职工医疗保险,第一次在宜昌市中心医院住院花了2100多怎么只报销了600多块钱了?报销的比例是多少?

根据《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宜昌市人民政府第164号令)的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宜昌市职工住院报销政策有以下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其他医疗机构1000元。在同一年度内住院2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按不同医疗机构等级减半。参保人员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的甲类费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8%,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5%;参保人员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的乙类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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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09
很正常,报销金额和你的用药和住院医院级别有关。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医疗疗项目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有医保基金全部报销,乙类报销85%,丙类自付,还要扣除起付线(三级医院一般是700—800左右,各地略有不同),即:报销金额=(总费用—15%乙类—起付线)x报销比例。报销比列大约应该在80%(视年龄和医院级别而定)。明白了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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